8月9日,三峡新材发布公告,通报了上证所对其财务造假的处罚决定。2011年、2012年,三峡新材通过少计成本虚增利润合计接近1亿元。 对于上市公司主体,监管部门给予的处罚是“公开谴责”,对于造假的责任人,时任董事长徐麟、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刘玉春,监管部门给出的处罚是 “公开谴责”,以及“3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点击进入【股友会】参与讨论
8月9日,三峡新材发布公告,通报了上证所对其财务造假的处罚决定。2011年、2012年,三峡新材通过少计成本虚增利润合计接近1亿元。
对于上市公司主体,监管部门给予的处罚是“公开谴责”,对于造假的责任人,时任董事长徐麟、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刘玉春,监管部门给出的处罚是 “公开谴责”,以及“3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