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湖北、重庆国资改革方案出台后,7月7日上海和山东在同一天出台了针对本地区具体情况制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两个国资大省的加入预示地方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入新阶段。当前一些地方在国家层面的改革意见出台前先行制订方案,让改革动起来,其勇于探索的精神无疑应该肯定,且地方改革方案中的一些政策亮点将对国家层面的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
在上海、山东两地出台的改革意见中,就不乏一些在国资管理上的大胆突破。上海版改革方案明确,鼓励发展非公有制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对于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国资可按照市场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山东版改革方案,则强调了国资和民资的同股同权,国资委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实务运作不能逾越其股权,更不能凭借其背靠的政府权力行使“一票否决”。这些政策的落实,有利于突破目前国资改革中面临的瓶颈。
由国资管理部门栽下“梧桐树”,自然是为了吸引民营资本这个“金凤凰”;不过,一个现实的问题是,一个“看上去很美”的方案,是否能对民营资本产生足够吸引力,却仍然存在疑问。在过往一二十年中,国有企业在行政权力的推动下,已经完成了“做大做强”的目标,成为国民经济运行中一支最重要的力量,而在国企发展壮大的同时,民营资本则由于各种政策限制,其市场竞争力在不断退化,目前在很多行业已被边缘化。在刚刚公布的2014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上,中国上榜公司首次达到100家,但其中民营企业只有寥寥数家,绝大多数都是国有企业。最近一些地方政府为稳增长而推出了很多投资项目,地方政府对民企频摇橄榄枝,希望它们能够成为稳增长的主力队伍,但市场反应却并不热烈,地方政府不得不转而向央企寻求项目投资。
民营企业多而不大,杂而不强,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转型的一个现实问题。如果这种局面得不到改变,那么即使“梧桐树”栽下来,也可能少有“金凤凰”翩翩飞来。因此,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需国资管理部门有勇气打破已沉淀在国企中的固有利益格局,将更多市场份额让给民营资本。比如,7月8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文件,其中提出,要放开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业务,放宽市场准入。国务院的政策意图是希望能吸引民营资本进入,但如果允许国资在这些竞争性领域与民资竞争,那么民营资本仍只能处于边缘化位置,而政策面上通过放开竞争来激活市场的期待也会再度落空。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国有资本的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等。在这样的目标确定后,国资就不应过多地涉足于竞争性业务,而主要由民营企业来运作,通过充分竞争来实现市场发展。(编辑 刘晓忠)
作者:周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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