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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改革应首先取信于民

加入日期:2014-7-9 6:37:26

  关陈

  A股再度迎来改革时刻。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次改革的对象是“退市”这块硬骨头。7月4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向公众征求意见的做法固然可贵,但历来改革,如何做到取信于民恐怕更为重要,这也被视为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

  众所周知,自古就有商鞅立木建信的佳话,秦国也由此完成商鞅变法而日渐强盛,以致吞并六国完成统一霸业。更早的春秋时期,孙武为立军威,不惜杀死“老板”吴王的两名爱姬;而司马穰苴为严明军纪,甚至故意斩杀齐景公的宠臣庄贾。

  此中道理并不复杂,但往往实行起来却是没那么容易。如果仔细观察中国股市的改革历程,尤其是退市制度改革,就不难体会个中的滋味。

  在今年5月初国务院发布的新国九条中,就曾重点提及这一“老大难”问题—其第二条的第8部分即为“完善退市制度”。

  该条内容提出,构建符合我国实际并有利于投资者保护的退市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退市指标体系并严格执行。支持上市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在确保公众投资者权益的前提下以吸收合并、股东收购、转板等形式实施主动退市。对欺诈发行的上市公司实行强制退市。明确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的标准和程序。逐步形成公司进退有序、市场转板顺畅的良性循环机制。

  具体内容可谓字字珠玑,纠缠A股市场多年的“老大难”问题,似乎即将迎刃而解。但对资本市场稍有研究的人不难发现,类似的说法并不陌生。

  实际上,早在十年前,即2004年发布的国九条中,就已经涵盖了关于退市制度的问题。

  其第五条内容的末尾,提出了“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要采取有效措施,结合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在实现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同时,建立对退市公司高管人员失职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但十年时间过去了,退市制度仍是A股市场的一块难以化解的“心病”,尤其最近数年时间,除了吸收合并等因素退市,真正退市的上市公司屈指可数。

  而在此期间,监管层对于退市问题不可谓不重视。最大动作当属2012年沪深两大交易所相继出台退市新规,一度引发垃圾股地震。但最终只有ST创智和ST炎黄两家公司成了刀下鬼,一众炒作资金大呼上当。

  经此一役,如今证监会再提退市改革,二级市场几乎已经没有反应,有的垃圾股甚至不跌反涨,难怪有业内人士戏称退市改革已经成了股市版的“狼来了”。

  事已至此,监管层在积极对外征求意见的同时,是否也应自省,从国九条到新国九条,退市制度为何始终原地转圈?

  从我们在业内的采访情况来看,问题的根源或不在于规章制度的缺失,执行不到位才更值得关注。

  在相关受访者看来,监管层只要严格执行现有的制度,展现出改革的决心,树立监管层应有的威信,退市难题的解决或许没有那么难。(编辑 卜坚 郑世凤)

  作者:关陈

编辑: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