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7月4日讯,上交所官方微博周五发布消息称,本次公开征求的《退市意见》,是在总结2012年退市制度改革实践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讨论后形成的。从内容上看,本次改革对退市制度的重大调整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健全了自主退市制度,二是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
就自主退市而言,公司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上市和退市,在成熟资本市场是正常现象,在我国资本市场也开始被理解和认同。部分上市公司基于发展战略、维护合理估值、稳定控制权及成本效益等方面的考虑,客观上存在终止上市、转板或更换上市地的需求。本次退市改革按照尊重并保护市场主体自治意思的市场化取向,明确了上市公司基于公司自身不同需求的各类主动退市情形,顺应了资本市场未来发展趋势和相关上市公司的潜在需求。
就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而言,针对部分存在重大违法、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的上市公司无法正常退出市场的实际情况,本次退市制度改革新增了首发环节存在欺诈发行和上市后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两类退市情形。此类违法行为影响极其恶劣、市场反响极为强烈,对投资者利益和市场发展危害极大,对其实施强制退市,充分回应了市场关切。
此外,本次退市制度改革还优化补充了退市市场化指标,对重新上市条件等事项进行了适度的调整。
发稿:李雪/古美仪 审校:王兴点击进入【股友会】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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