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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下午公告,经查明,福建三木集团股东林传德在2013年7月2日至10月29日间,通过其控制的“林传德”、“任日明”和“林明正”证券账户连续买入三木集团股票。 2013年7月31日,林传德账户组合计持有三木集团股票23,450,868股,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4%;2013年9月24日,合计持有三木集团股票46,609,505股,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01%。截至2014年第一季度末,林传德帐户组已合计持股14.65%,并直至2014年6月11日才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深交所对林传德账户组的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后,发现该账户组还存在短线交易的违规行为:林传德账户组自2013年7月31日成为三木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后,持续买入该公司股票,但又于2013年11月25日、26日和28日这三个交易日中分别卖出46.5万股、13万股和3万股,合计卖出62.5万股,交易金额为3,240,570元。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对林传德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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