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副主任陆春明在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2013年约有38.0%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响,全年出口贸易直接损失约662.0亿美元,比2012年降低23亿美元。
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2013年度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出口企业影响的问卷调查。调查表明,对中国企业出口影响较大的国家和地区排在前五位的是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和拉美,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31.9%、29.2%、9.3%、3.7%和2.7%。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较大的行业排在前五位的是机电仪器、纺织鞋帽、化矿金属、农产品(行情,问诊)和食品、玩具家具,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41.7%、23.9%、18.1%、6.6%、4.6%。
抽样显示,主要贸易伙伴影响我国工业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认证要求、技术标准要求、标签和标志要求、工业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包装及材料的要求等五个方面;影响农产品和食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限量要求、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微生物指标要求、食品标签要求以及加工厂、仓库注册要求等五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