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发布《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分为三大部分共计十九条,根据意见,山西将重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相关的激励约束政策并成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虽然并未像此前上海、湖北、江西等地出台的国资国企改革意见一样提出较为具体的发展目标,但此份《意见》仍将成为山西未来国资改革的指导性意见。
《意见》鼓励各类投资主体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发股票。除国家规定的领域外,国有企业资本投资项目可吸收一定比例非国有股份,国有企业在竞争性领域新上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控股。
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时,推行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改革工作,到2020年建立完善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意见》明确提出,山西将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意见》称,将选择主业明确、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较强、风险管控机制健全的企业有序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并有序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推进国有资本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合理流动与有序进退,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在国企信息公开方面,《意见》提出,国企相关信息要在同级主要新闻媒体按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此外,山西将继续深化脱钩改革工作,政企脱钩后的企业、事业单位改革转制形成的企业、以及新组建的国有企业也将逐步纳入国资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