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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迎来并购重组时代

加入日期:2014-7-28 6:53:3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日前发布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试行)》及其配套指南,对新三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操作流程做了细化规定。

  据业内人士指出,配套细则落地意味着挂牌企业的重组项目将有章可循,新三板有望迎来并购重组时代。

  《业务指引》共六章二十六条,对新三板公司申请暂停转让、提交内幕知情人信息、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具体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对新三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文件的完备性进行审查,为新三板公司提供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未担任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的,应当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业务指引》明确,新三板公司与交易对方筹划重大重组事项时,应当做好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密切关注媒体传闻、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的转让价格变动情况,并结合重大重组事项进展,及时申请公司证券暂停转让并报送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重组公司还应当提交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名单、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证券的自查报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及公司全体董事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面,《业务指引》强调,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股票发行信息披露及具体操作流程,须遵守《业务指引》的要求,不再适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同时企业在验资完成后10个转让日内,需向全国股转系统公司报送股票发行备案或股票登记申请文件。《业务指引》对退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提示做出了特别要求,要求退市公司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时应当同时发布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新三板共有8家公司曾因并购重组申请暂停或终止挂牌,分别是新冠亿碳、久日化学、蓝天环保、指南针、中讯四方、瑞翼信息、金豪制药和屹通信息。

  “目前,重化工业、制造业等大面积产能过剩,同时伴随着资本过剩,这种氛围之下,过剩资本不易找到创新的投资方向。”齐鲁证券场外市场业务部项目负责人张亮指出,新三板恰是捷径,为出资方提供了省事、省力的闲置资本并购项目。

  张亮指出,从业务层面来讲,包括创投在内的许多投资机构对于挂牌企业的并购重组意愿特别强烈,有许多项目都在洽谈阶段。《业务指引》对内幕知情人信息进行登记,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规范,这对于挂牌家数越来越多的新三板来讲,是必要的监管,新三板有望迎来并购重组时代。

  “新三板的业务范围已经不再局限于挂牌上市、转板和再融资,并购重组、优先股发行、私募债发行、资产证券化等都大有可为。”一家北京券商的场外市场业务负责人指出,特别是并购重组,新三板给了优质中小企业整合上下游产业的机会,券商可以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HF025)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