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宜昌7月20日电(记者梁建强)近日,网曝湖北宜昌在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中,特意设置国家二级运动员条件进行“萝卜招聘”。对此,宜昌市工商局公开回应称,设置此条件系“根据其岗位工作特点和要求”,并非“萝卜招聘”。
有网民在网上发帖称,《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中疑存在“萝卜招聘”问题。因为,宜昌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综合管理岗位和宜昌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秘书处综合管理岗位各招聘1人,而这两个岗位“其他条件”中注明须“具有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众多网友对此要求表示质疑。
宜昌市工商局公开回应称,这两个岗位的招聘中设置国家二级运动员条件,是根据其岗位工作特点和要求,需要组织个体经营户和私营企业等会员开展体育竞赛等工会活动,确需招聘部分具有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等方面的特殊人才从事相关组织工作。招聘中没有照顾单位职工子女以及特殊对象的情况,不存在“因人画像”或“萝卜招聘”问题。
宜昌市工商局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湖北省、宜昌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做好招聘各项工作。
作者:梁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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