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7月13日电(记者吴俊)广东省7月2日公布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社会反响热烈。该条例为流动摊贩提供一定的生存空间,体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更体现了政府执政能力和执政智慧的提升。
根据这个条例征求意见稿,广东省将食品摊贩分为在划定区域内经营和在临时指定区域内经营两类来管理,其中包括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等情况下,在城市非主干道两侧临时指定一定路段、时段供临时性指定区域摊贩经营。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摊贩这一群体的规模不断扩大,流动摊贩与城管之间的尖锐矛盾、冲突也一次次成为网络焦点话题。在这种背景下,甚至出现了城管队员用眼神施以无形压力的“眼神执法”,给小摊小贩献上一朵鲜花的“鲜花执法”等各种奇葩执法方式。
然而,城管有“秘籍”,摊贩有“绝招”,双方势同水火,政府形象因此受到影响,各地摊贩与城管之间发生的数起命案,更为社会稳定埋下隐患。可以说,大城市街边摊贩往何处去,城市形象、市民需求和摊贩生计如何平衡已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
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广东省创新管理制度,拟以立法的形式,对流动摊贩由“堵”到“疏”。从过去对流动摊贩“一赶了之”,到划定区域给小贩生存空间,体现了执政理念的巨大进步。通过立法保障商贩在城市摆摊的权利,也就等于给了他们在大城市谋生、发展的机会。而划定时段、路段,不影响交通、安全和市容,又为管理部门规范管理留下了抓手。这无疑是小贩、城管和市民、市容的多赢。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有些地方也曾尝试为流动摊贩划定一些营业区域,但要么因为太过偏远,游商不愿意去;要么就是管理费太贵,小贩更愿意“打游击”。如何在这些矛盾当中尽最大可能取得共识,如何在赋予流动商贩生存空间的同时,维护城市的正常经济生活秩序,这还需要制度设计者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广纳民意,并细化相关条例。
小商小贩也是劳动者,也有自己的尊严和权利。在市场经济中,只要诚信经营,柴米油盐酱醋茶,鞋垫袜子手套手工,他们的辛勤劳动同样是城市居民日常生活所需要的。当一个大城市敞开对小商小贩的包容,学会用疏导替代驱赶,我们能感受到的将不仅仅是城市外表的光鲜,更可贵的是那种包容所带来的温暖。
作者: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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