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记者何雨欣、谭谟晓)近一段时间,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叫板”中国保监会一事持续发酵,而30日也是保监会要求正德人寿有效改善偿付能力的最后期限。必须指出,对这一事件的关注,除了本身的事态进展,投保人的利益理应得到更多重视。
6月6日,保监会发布监管函称,通过现场检查发现正德人寿在会计处理中虚增实际资本,属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同时采取监管措施,要求正德人寿在6月30日之前有效改善偿付能力。
保监会监管函发出后,正德人寿先后四次在其网站发布公司财务情况、股东态度等信息,其中不乏对监管措施的异议,甚至公布了检查组约谈公司人员时的部分言语。为此,保监会于6月27日表态,“检查是经得起各方面监督,也经得起历史检验的”。
正德在保险界是一家中小公司,经营8年时间,服务客户300万人。在近一段时间中,投保人的担忧可想而知,但对这一事件的关注点似乎更多是事态本身的发展变化,投保人的利益在其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甚至有所淡化。
保险业以诚信、守信为立业之基。国际上先进的保险公司更是以建立“百年老店”为宗旨经营企业。但从我国目前保险业现状看,承保易索赔难、不能严格履行保险合同,投保人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等情形屡有发生,这些问题对监管者与企业而言是共同的挑战,也是双方共同努力解决的方向。
必须看到,政府监管的本质、企业服务的核心,都应是切实保障投保人的利益,只有投保人满意才能最终成就行业与企业。可以说,如果从最大限度保护投保人的角度去关注这一事件,无疑将会推动其最终客观解决,推动整个事态向好的一面发展。
30日是保监会要求正德人寿有效改善偿付能力的限期,如正德人寿仍未做出行动,保监会应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这一事件的尽快妥善解决,不仅可以给投保人吃下一剂“定心丸”,也将有力推动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何雨欣 谭谟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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