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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新都表示,上述担保未经决策程序,属于无效担保 ] 蒙在鼓里被大股东和原董事长“拖下水”后,*ST新都(000033.SZ)的噩梦至今没有结束。*ST新都昨日公告称,其控股股东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光耀地产)因欠款逾期未还,6月24日被判向债权人偿还借款本息合计1.63亿元。而作为担保方之一,将承担光耀地产不能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金额超过8100万元。对*ST新都来说,此并非头一遭,包括上述纠纷在内,其卷入和光耀地产、原董事长李聚全有关的类似案件,目前已达8起,金额4.1亿元以上,其中被法院判令承担偿还责任的超过1.3亿元。按照深圳中院判决,*ST新都偿还之后,可向光耀地产、李聚全追讨。不过目前两者似乎都无力偿还。*ST新都表示,上述担保未经决策程序,属于无效担保。深陷大股东债务泥潭*ST新都披露,2011年3月29日,光耀地产以2%的月息向张文勋借款1.3亿元,使用期限三个月,由*ST新都等十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当年6月底,双方又将期限延长到2012年4月30日。但借款到期后,光耀地产一直没有偿还。2012年12月18日,张文勋向深圳中院起诉,并在次年8月31日开庭审理。今年6月24日,*ST新都收到深圳中院出具的民事纠纷判决书,光耀地产自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向张文勋归还借款本金1.3亿元、利息3337万元及逾期利息、违约金。按照深圳中院判决,作为担保方之一,光耀地产上述债务中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将由*ST新都承担,如果未在指定时间内偿还,将加倍支付延迟期间利息。这意味着,上述债务中的8168万元由*ST新都偿还。这不过是*ST新都债务中最新的一笔。今年4月,为大股东光耀地产违规担保事件曝光后,类似债务陆续暴露。据*ST新都披露,就在此前的6月23日,由于借款逾期未还,*ST新都原董事长李聚全已被判决向债权人叶国权偿还借款本金1500万元及相应利息。而在2月19日,因同样的原因,光耀地产已被判令向债权人周勃偿还借款本金6000万元、利息和逾期利息合计2354万元。在这两笔债务中,*ST新都作为担保方,同样要承担其中不能偿还部分的50%。加上前述最新增部分,*ST新都承担赔偿责任的债务已经超过1.3亿元。而类似债务至少还有4笔。公开信息显示,2010年1月和2012年4月,*ST新都分两次向自然人舒鹏程借款3200万元;2011年3月、7月,光耀集团、瀚明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向周瑞坤、王沛雁借款3000万元。截至目前,除了已偿还300余万元外,其他均未偿还,处于债权人已起诉尚未判决的阶段,但其位于深圳罗湖区春风路的新都酒店大楼和文锦花园房产已被查封。而*ST新都公告则称,上述行为系李聚全及光耀地产私下行为,其董事会从未就上述借款进行过审议,财务报告也从未反映过该笔借款,对案件亦不知情。光耀地产负债累累在上述与光耀地产、李聚全有关的八笔债务中,只有一笔6000万元的违规担保明确无须*ST新都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深圳中院判决,在偿还上述光耀地产、李聚全二分之一不能清偿债务后,*ST新都有权向前两者追偿。而实际上,李聚全早已债务缠身。2007年,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润旺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外欠借款2100万,2010年仍未能偿还,导致80%股权被法院查封。此后,润旺公司引入一家第三方公司偿还欠款,得以解除股权质押,但到2012年,润旺公司须向其支付5200万元。从表面上看,李聚全的借款纠纷与*ST新都并无瓜葛。但实际上并非如此,2010年,为了借壳上市,郭耀名从润旺公司手中收购了瀚明投资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ST新都13.83%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并承担了5200万元债务。深圳信用网记录显示,因债务纠纷诉讼失败,光耀地产有两笔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金额分别为7000万元和1080万元。广东揭阳中院2013年10月的一份裁决文书显示,2012年光耀地产原子公司光耀集团向林某、张某分别借款1亿元和1.2亿元,到期后未偿还被起诉,并被法院强制执行。而据最高法院网信息,就在6月22日,光耀地产又有4000万元借款本金、2513万元罚息被立案执行。此外,光耀地产还有两笔共约3亿元信托融资即将到期。5月9日,郭耀名接受采访时曾称,自2010年收购*ST新都时,从原大股东处承接一笔债务后,就深陷民间借贷不能自拔,规模高达15亿元。而光耀地产如今显然无力还款。在偿还之后,如何追讨,也将成为摆在*ST新都面前的一大难题。前景堪忧股东抛售对经营困难且资金非常紧张的*ST新都来说,上述债务无疑是不可承受之重。*ST新都一季报显示,截至3月底,账面货币资金仅有5515万元,仅为上述要清偿债务的47%左右。如何筹集资金,将成为摆在该公司面前的首要难题。与此同时,其经营状况也愈发艰难。今年一季度,*ST新都实现营业收入1922万元,同比增长22.8%,但同期净利润却亏损580万元,同比下降19.11%,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则亏损635万元。若法院判决最终执行,必将对其业绩产生极大影响。对于法院已判决借款纠纷,*ST新都称,公司对此不知情,且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是违反规定程序的无效担保,将在规定期限上诉,但光耀地产及其他有效担保方不能履行的偿还责任无法确定,无法确认应承担其中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的具体金额,尚难判断此事对公司长期利润的影响。违规担保事件被立案调查、受大股东拖累接连负债、股票被“*ST”等接踵而来,引起了*ST新都股价持续震荡,目前徘徊在4.7元左右。在此情况下,有股东已经抛售所持股票。公告显示,5月8日和6月18日,*ST新都股东桂江企业有限公司以4.16元和4.43元的均价,分别减持了35万股和8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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