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6日电(记者姜春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正式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的形式,向外发布。
该规定针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金属非金属尾矿库、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和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等五类企业,分别作出了10条具体规定,每条规定最长的42个字,最短的只有9个字。
去年以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着力转作风、改文风,发短文、发管用的文。《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短短188个字,将煤矿安全生产中最容易出问题的重点部位、环节,归拢在一起,逐一作出最基本、最严格的规定,并坚持做到“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成为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确保矿工生命安全的基本制度保障。随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又分别制定发布《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和《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在全国大力推行。此次制定发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是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的各条规定,有3条属于共性要求,包括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方面的要求、人员资质方面的要求、应急救援方面的要求。有7条属于个性要求。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方面,主要针对发生频率较高的冒顶片帮和中毒窒息事故,以及容易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提升、防排水、爆破作业等重要环节;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方面,主要针对事故多发的边坡管理和爆破作业等环节;金属非金属尾矿库方面,主要针对防止发生溃坝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方面,主要针对钻井、现场施工作业、外包工程管理等事故易发环节;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方面,主要针对海洋石油设施、拖航动火。
作者:姜春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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