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监会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记者提出的关于广州市纪委某领导被举报涉嫌内幕交易的问题,证监会发言人表示已关注媒体报道,但尚未接到正式举报。发言人的表态说明,证监会知道此事,但因未接到举报而未启动相应的调查。
前述媒体提出的问题,指的是原广州日报社长戴玉庆在法庭受审时,当庭举报现任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在任广州市委宣传部长期间与其亲属联手,参与广州日报的资本重组事宜,并从中获利7000余万元的情况。据戴称,其妻杨兰凌已同时将有关材料向中央巡视组举报。对此,广州市纪委和涉及重组的上市公司粤传媒(002181,股吧)已分别表态,粤传媒认为当时两位个人股东与王晓玲不存在亲属关系,因此王与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没有任何关联。但是,是否有亲属关系并非构成内幕交易的要件,因此这一表态并无多少说服力。
内幕交易是资本市场的一个毒瘤,一直是证监会严厉打击的目标。自肖钢就任证监会主席以来,证监会打击内幕交易的力度正在明显加强。由于内幕交易的隐蔽性和瞬时性,被发现较为困难,因此,知情人揭露、举报是交易曝光的一个重要来源,证监会对此一向十分重视。但反过来说,知情人举报不应成为证监会掌握内幕交易的唯一线索,如果有来自其他途径的线索,证监会同样不可推诿。戴玉庆当庭举报和杨兰凌向中纪委举报,虽然不是直接面向证监会,但媒体传播已经让证监会获知,那么,可取的态度应当是主动出击,对当年广州日报的重组进行全面调查。
就目前来说,我们还不能认定王晓玲涉足内幕交易,也许就是戴为了洗清自己的诬告。但正因如此,就更应该按照有关线索进行调查,这不仅是对投资者负责,实际上也是对被举报者负责。现有消息称,上级纪委部门正对戴玉庆夫妇的举报进行调查,相信此事终会有一个公正的结论。但是,股市具有极强的专业性,而广州日报的重组又事隔多年,如果不是对股票交易十分了解的专业人士参与调查,很可能会难以查明真相。显然,对于广州日报重组案,仅有纪委进行调查是不够的,证监会应该从专业角度参与到调查中。而非像现在这样,在新闻发布会上以“尚未接到正式举报”为由置若罔闻,这显然与证监会作为市场监管机构的形象不相符合。
那么,证监会为何对已经被广泛报道的一起内幕交易疑案按兵不动呢?这是否与王晓玲身为高级纪检干部的身份有关系?事实上,自A股市场成立以来,高官在股市违法违纪为个人谋利、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案例已经查处不少,其中就包括广东中山市市长李启红的内幕交易案。高官不同于屌丝股民,对他们的查处当然要慎重,但监管部门也应看到,高官从事内幕交易,比之一般的股民影响更大,对市场公正公平基础的破坏性也更大,因此,查处内幕交易首先要盯住手中有权之人。
但令人遗憾的是,对于一些高官在股市从事违法违纪勾当,往往需要纪委等其他部门出手才能够得以查处,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证监会目前所拥有的执法权力还有待加强。目前,立法机构正在修改《证券法》,希望能够从法律上提高证监会的权力层次,让其能够对任何人从事内幕交易具备不可动摇的执法权。证监会不能只是做一些半夜发布IPO预披露信息的事情,它更需要做的是为投资者创建一个公正公平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