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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4年碳核查工作收尾完成配额调整

加入日期:2014-5-6 4:01:28

  日前,北京市发改委公布了新增设施配额的碳排放强度先进值,包括23个行业41个细分行业。

  该碳排放强度先进值是对2013年1月1日之后投入运行的新增设施发放配额依据,如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产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建筑面积二氧化碳排放量等。

  目前,北京市发改委规定,北京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重点排放单位排放配额由既有设施配额、2013年新增设施配额、配额调整量三部分组成。

  此前,北京市为了确保各重点排放单位按时在6月份履约,已开始部署碳排放报告报送及核查、配额调整及新增设施配额核发等工作,核查和调整是基于2013年的配额。

  “目前,关于2013年配额量的核查工作已经基本完成,需调整的配额也已下发”,一位知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

  目前,北京总共有490家企业纳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相比去年,今年核查工作总体上来说工作进展不错,总体配合程度比去年好”,参与核查工作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一些企业内部也建立起详细的能源管理帐目体系。”

  不过,21世纪经济报道也了解到,对于一些配合程度不高的企业来说,北京市发改委有专门的类似于节能降耗执法大队的部门对它们进行劝说,督促其配合北京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的开展。

  23个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

  北京市发改委3月份便组织了清华大学、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以及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对23个行业41个细分行业的碳排放强度先进值进行研究,相关行业先进值于4月30日公布。

  其中23个行业中包括16个工业行业,7个服务业。具体是:电气机械和器材、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金属制品制造、农副食品加工、汽车、铁路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食品制造、西药制造、中成药生产、饮料制造、纸制品制造、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整车制造业、水泥制造业、啤酒制造业、物业管理类、高校和工程技术研发类、银行业、大型医院类、信息传输业、其他服务业、批发零售业。

  “其实,这就是针对新增设施所采取基准法进行分配排放配额。”能源咨询机构Ecofys高级碳市场分析师吴倩对21世纪经济报道解释,这一分配方式更为严格,这也是分配的趋势。

  据了解,国内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中,深圳大部分行业和其他试点的电力行业都采用了基准法的分配。

  另外,就方法学而言,北京市制定方法是参照国内外同一行业、同类产品的先进碳排放水平,结合北京市相关行业实际情况综合确定。以行业内平均碳排放强度前10%数据作为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的上限,以行业内平均碳排放强度前20%数据作为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的下限,经北京市最新各行业地方能耗限额先进值,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校验后,最终确定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

  “国外则基本是采取行业内排放强度前10%的企业排放量的平均值作为基准(benchmark)”,吴倩表示,这样的分配方法就更为严格。

  不过,吴倩指出,北京此处所指的碳排放强度与普遍意义上碳排放强度概念并不一致,其并不是表示万元GDP碳排放强度。

  配额调整已完成

  此外,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到,北京市目前也已经完成了2014年企业碳核查的相关工作。

  总体而言,碳核查工作的进展较2013年进展更为顺利。一些控排企业也已经在内部建立起相应的部门,或建立详细的能源管理帐目体系。

  “企业总体的配合程度都较2013年有了进步。”上述参与核查的人士评价表示。

  为了确保排放报告和核查报告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北京市此前还建立了抽查机制,北京发改委对重点排放单位的第三方核查报告进行抽查,并根据需要开展现场调查。

  “今年的抽查还没有进行,目前暂无接到通知”,参与核查的人士表示。

  另外,在北京6月份履约期即将来临之际,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重点排放单位由于改制、改组、兼并和分立,新建、改扩建等原因,导致本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相对上年度变动达到5000吨或20%以上的情况,应当在一周内向市发展改革委书面申请配额变更。市发展改革委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确有必要的,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并做出审定结论,按照《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配额核定方法(试行)》对配额进行调整。

  不过,据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到,北京市已完成重点企业2013年新增配额的核发工作,并完成电力热力行业配额调整核发和其他企业配额调整工作。

  “配额基本上都发到了帐户上”,上述了解情况的人士表示,而且企业也大致摸清了“家底”,这样也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履约。

  事实上,随着履约期的逐步逼近以及企业对自身家底的掌握情况更加清楚,北京市碳排放交易市场也已逐步活跃起来。

  北京环境交易所于4月29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规则配套细则(试行)》,适用于履约机构交易参与人和非履约机构交易参与人,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设置了20%的涨跌幅,保证碳交易稳定性。

  “目前,特别是一些做了燃改气的企业有些配额结余,它们或能够积极地交易。”上述人士表示。

  不过,事实上北京的企业并没有特意为碳交易而作出相应的节能减排计划,大多都是按照原有的计划进行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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