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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华夏基金罗泽萍涉老鼠仓曾是最会赚钱女经理

加入日期:2014-5-5 14:18:01

基金捕鼠风暴升级

  华夏行业精选基金经理罗泽萍(图片来源:华夏基金)

  一方面赋予基金从业人员投资的权利,另一方面不断增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疏堵并举才能改变资管行业硕鼠频出的困境

  沉寂半年后,基金圈再次风声鹤唳。一大批资产管理行业的投研人员面临调查,普遍涉及“老鼠仓”行为。

  上周,华宝兴业基金经理牟旭东涉嫌老鼠仓被协助调查,且涉案金额巨大。4月23日,牟旭东接受《财经》记者电话采访时并没有否认,但表示“自己情况特殊,那是七八年前做研究员时的事情,目前正在等监管层的最终认定”。

  据《财经》记者了解,华夏基金亦有两名基金经理被带走协助调查,其中一名为女性基金经理罗泽萍,目前罗已不在国内。

  更有甚者,沪上某基金公司被协助调查的基金经理高达5人之多,其中4人已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间离职。记者致电其中数人,均未对被调查传闻进行直接反驳,而是给以“我没什么事情”、“没什么好说的”等说法。

  随着监管层调查的深入,资管行业投研人员涉案范围越来越广,不只是基金,保险公司等资管行业多位从业人员亦有涉案。

  平安资管投资部门负责人张治民被传在接受调查,目前手机处于关机状态。平安资管董事长万放对《财经》记者表示,张治民在一年多前因业绩太差已离职。此外,人寿等另外两家险资资管亦被爆老鼠仓。

  据悉,本次调查人数总计不下50人。5月份,或将有更多的“老鼠仓”案件被披露,涉案人数仍有进一步增加的可能。

  近年来基金业老鼠仓频发,涉案者级别越来越高,涉案规模越来越大,不断挑战着监管层的底线。证监会多次表示,对于“老鼠仓”在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严惩不贷。事实上,自2013年以来,监管层加大了查处力度,手段也不断改进,日渐成熟的大数据系统正在成为捕鼠神器。

  一位长期研究基金行业的人士称,一方面赋予基金从业人员投资的权利,另一方面,不断增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疏堵并举或才能改变资管行业硕鼠频出的困境。

  多人涉案

  牟旭东的涉案源自交易所从“大数据”中获得线索,稽查部门顺藤摸瓜通过银行账户转账的三角关系确认了涉案的相关各方。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调查方并非上海证监局,而是由成都证监局负责。

  稽查部门通过大数据筛选发现,在牟旭东曾经管理的基金下单前后七天内,基金投资的股票与外界某账户所投资的股票高度重合。其涉嫌将非公开信息透露给外界以获取一定报酬,金额在百万元级以上。业界有猜测称,其涉案的金额可能高达八位数。

  4月23日,牟旭东接受《财经》记者电话采访时并没有否认“接受调查的事实”,他强调自己的情况比较特殊,跟目前爆出来的老鼠仓是两码事。“那是七八年前做研究员时做的事情,早期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很多东西是有争议的,比如给别人荐股。”

  “其实,现在并不是说所有接受调查的都会有问题,有些事情在没有结论之前,不好判断。” 牟旭东告诉《财经》记者,“之后会休息一段时间,未来可能会考虑去做私募,因为做公募太辛苦了。”

  与此同时,华宝兴业基金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牟旭东今年初已经从公司离职,公司尚未接到监管部门的任何正式通知,一切业务正常运转,未受影响。

  资料显示,牟旭东自2003年1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分析师、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曾担任华宝兴业强债A/B、华宝兴业宝康灵活、华宝兴业多策略等基金经理。

  此外,《财经》记者获悉,近期华夏基金亦有两名基金经理被带走调查,其中一名为女基金经理罗泽萍,目前罗已不在国内。华夏基金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该基金经理今年3月已经离职,“因为生孩子的缘故”。

  资料显示,罗泽萍于2004年加入华夏基金,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夏行业精选基金经理等,一度被媒体评为“最会赚钱的5大女基金经理之一”。

  据接近证监会的人士告知,目前监管部门调查了部分上海基金公司的研究员,发现其老鼠仓的涉案金额比一些基金经理还大。他并称,证监会目前会将重点案件优先立案。据《财经》记者了解,此次调查涉及案件和协助调查人数有50人之多,除了公募基金相关人员,保险公司等资管行业的投研人员亦有不少。

  据悉,已有部分案件转至上海经侦总队,处于立案侦查阶段。

  “业内对此事已屡见不鲜,现在看到有人悄然离职,极有可能就是被调查到差不多就走了。”一位基金经理私下感叹。

  4月28日及29日,保监会资金处要求各家险资主管风控的副总到北京闭门培训。据悉,险资近期风险排查重点之一即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 保监会前数周下发文件要求各公司自查股票、债券和非标资产投资过程中的风控情况。

  大数据显威

  与以往老鼠仓的曝光不同,此次一众投研人员被查的线索多来自交易所的“大数据系统”。

  该系统是业内人士对沪深两市交易所一系列监察系统口语化的统称。

  据悉,沪深两大交易所对“老鼠仓”等交易行为建立了专项核查和定期报告制度,目前交易所已建立实时监控机制、专项核查机制、联动监控机制、智能化监控机制四位一体的监控体系。

  此前,博时马乐老鼠仓亦由监管系统挖出。当时深圳交易所在监控时发现,有异常账户重仓的小盘股和马乐掌舵的博时精选高度重合。进一步追查发现,马乐通过操作自己控制的三个股票账户,先于或同期与其管理的博时精选基金买入相同股票76只,成交金额人民币10亿余元,获利近2000万元。

  据接近证监会稽查局的人士介绍,现在去现场检查,用电脑直接能查出嫌疑人的所有电话。电脑文件的数据恢复功能很强大。用一个与U盘类似的东西插上电脑即可。有参与调查的人士说,“看到这种数据恢复能力,自己都吓出一身冷汗。”

  监管层利用大数据调查老鼠仓,主要是通过模型在海量的交易数据中,调查违规行为。“哪些账户有联动性,很快就会被发现,往往操作越频繁越容易露馅。” 业内人士表示。

  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曾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公开表示,深交所有一个几十人的监控室,通过200多个指标进行分析,倘若股价偏离了大盘走势,会立即核查该上市公司是否有特殊的信息公布。如果有投资者在公司还未发布“高送转”、重组等利好消息之前,首次买入相关股票,随后该股出现异动,则深交所会立即监控到此行为并上报证监会。

  在大数据监管实行之前,金融行业的老鼠仓事件基本都来源于举报和监管层的现场检查。比如杨奕案的爆出是由于情人反目;而中邮基金原冠军基金经理厉建超则是因为同行的举报。

  对于越来越多的高智商涉案者,仅靠举报已经不能完全覆盖。随着“老鼠仓”的阵地逐步转移到基金专户等信息披露不足的区域,根本难以追踪。

  近年来,基金公司已采用多种措施防范从业人员进行违规交易,但效果难言乐观。比如,在容易产生内幕交易的岗位如基金经理、投资总监的座位上方都安装了摄像头,采取处处有监控、每个环节人盯人的方法来防范。

  “但这并不能完全堵住死角,如果有人处心积虑想做的话。”一位公募基金员工说,比如有的人准备两部手机,一部工作时间上交,一部手机关机揣在兜里,必要时去厕所里面下单买卖股票,或者使用别人名下的账户。

  老鼠仓与内幕交易有所不同,内幕交易指利用证券内幕的信息优势赚取股票差价,作为公募投研人员领先于市场接触到信息颇为正常,而老鼠仓是指用公募资金拉升股票之前,先以自有资金在低位建仓等,情节更为恶劣。老鼠仓另有形式是勾结私募和游资,通过荐股、抬轿子等方式获得分成,则更为隐密。

  查处老鼠仓的工作非常繁琐,一般需要查看长达三年的交易数据,随着“数字稽查”的不断升级,案件线索发现、报送的及时性和精准度也在提高。刚刚完成宣判的马乐案,证监会于2013年4月11日启动对相关账户异常交易案的初查工作,2013年6月21日立案稽查,交由深圳证监局承办,仅仅两个多月的时间。

  制度日趋成熟

  基金老鼠仓屡禁不止,已经严重影响了行业的信誉。

  在基金观察人士看来,相对于基金经理‘老鼠仓’的巨大收益,他们的违规成本并不高。

  2007年上投摩根唐建、南方基金王黎敏“老鼠仓”案,两人仅被处以取消从业资格、50万元罚款和市场禁入的行政罚单。

  2009年关于“老鼠仓”的刑法修正案出台后,情况略有好转。按照《刑法》第180条的规定,基金经理从事“老鼠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011年,长城基金原基金经理韩刚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成为中国基金业第一个因老鼠仓获刑的基金经理;2013年,著名基金经理李旭利因 “老鼠仓”案交易金额2亿多元,获利数千万元,最终被判有期徒刑四年,罚金1800万元人民币,颇具震慑效果。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从去年开始基金经理们投奔私募、保险的人员逐渐增多。“一方面是压力大,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规避危险。”有业内人士如是说。

  一位长期研究基金行业发展的人士认为,尽管老鼠仓为基金经理个人行为,但实际上暴露了基金公司自身内控的严重不足。目前的情况是老鼠仓出来之后,基金公司一句“已经离职”就将责任撇得干干净净。他建议,应该加强对基金公司的追责。

  去年9月,针对马乐案证监会通报了对博时基金采取责令整改六个月等监管措施。证监会认定该公司存在内控制度不完善、相关规定执行不严格等情形。博时基金随后回应,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完成整改。

  对于基金公司来说,老鼠仓不但会让旗下涉事基金遭遇异常巨额的赎回,对品牌、公司形象带来致命的打击。而且随着监管趋紧,很多资格会被取消,比如社保年金业务被停。其实,从国际成熟市场经验来看,严格禁止从业人员买卖股票并不有利于解决“老鼠仓”等问题。2013年,新《基金法》修改后,允许基金从业人员经过备案等流程后炒股。根据新《基金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募基金从业人员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并不得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

  去年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文件指出,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合法性、审慎性、有效性的原则,对基金从业人员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的证券投资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虽然政策开了口子,但据《财经》记者了解,国内基金公司推进员工证券投资仍不多。“之所以不敢放开员工参与证券投资,考虑到敏感时期别在合规上出现闪失”。而且,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风险,不少基金公司甚至通过严格的规则,让从业人员及家属自动放弃炒股。

  前述长期研究基金行业的人士称,从目前的情况看,资管行业的管理制度正逐步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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