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5月31日电(钟泉盛、包拥军)“六一”儿童节临近,部分家长会购买玩具作为节日礼物送给孩子。家长们在挑选玩具时,应把玩具的安全和质量放在首要位置考虑。
据了解,今年以来,广西检验检疫局加强对高风险玩具的质量安全把关,共检验进出口玩具340多批次,货值1600多万美元,没有发现不合格的进出口玩具。
广西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玩具的注意事项:一方面关注玩具的闪亮物和小部件。我国的国家玩具标准规定,对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得含有小零件;对36个月以上儿童使用的玩具,标准规定虽然允许含有小零件,但必须设置警示标识;另外,电镀的金属感玩具部件容易存在重金属,如汞、铬、镍等含量超标现象,导致重金属中毒或影响小孩正常发育。因此,建议家长警惕玩具上的小部件和当心玩具上的闪亮物。
另一方面关注玩具的绳索类部件以及遇水膨胀和可以调节音量的玩具。有些玩具遇到水后会膨胀,如被儿童误食,可能会在体内膨胀而造成肠胃梗阻,造成宝宝呕吐、脱水,甚至危及生命,建议家长慎购;有些玩具带有绳索类部件,较小年龄的孩子在玩或睡觉过程中,容易被此类长条物缠绕颈部而造成窒息;有些玩具带声音,其音量可被随意调节,音量过高的玩具存在伤害婴幼儿尚未发育成熟听力器官的风险。
据资料介绍,一些消费市场成熟的发达国家,对儿童玩具的潜在安全风险有非常严格的监管制度。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对尚未造成现实伤害事故的进口玩具的潜在安全风险零容忍。
广西检验检疫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截至目前,我国共有玩具国家标准31项。同时,国家质检总局还发布了6类儿童用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消费提示,以帮助广大家长在选购和使用这些产品时,规避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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