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 燕
正在排队等待登陆创业板的北京能量影视昨日晚间发布预披露公告。陈鲁豫、周立波联手以前十大股东身份现身。
预披露公告显示,目前陈鲁豫持有能量影视325万股,占比5.57%,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周立波持有200万股,占比3.43%,为第七大股东。由于能量影视尚未确定股票发行价,陈鲁豫和周立波的身价也暂时不能确定。
与周立波不同的是,陈鲁豫还同时是能量影视的关键管理人员。因而其在能量影视还可领取薪酬。据预披露公告,陈鲁豫2013年仅从能量影视领取的年薪就达775万元。
能量影视是一家电视及网络视频内容服务提供商,主要从事视频节目的研发、制作和发行以及针对客户提供节目相关服务,主要产品为栏目、纪录片、品牌服务类节目和电视剧。
公司的拳头产品为《鲁豫有约》和《壹周立波秀》。报告期内,陈鲁豫、周立波主要担任《鲁豫有约》和《壹周立波秀》的主持人,2011年、2012年和2013年,上述两档栏目收入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9.77%、33.34%和19.05%,占比逐年下降。
能量影视在公告中将光线传媒、唯众传播、东方风行、灿星制作、华策影视、华录百纳、新文化等公司视为行业内的主要竞争对手。
在预披露公告中,能量影视表示,影视内容行业处于完备的行业监管体系之下,作为具有意识形态特殊属性的重要产业,受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严格监督、管理。
2011 年10 月25 日,广电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从2012 年1 月1 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部分类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满足广大观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收视需求;对节目形态雷同、过多过滥的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真人秀等类型节目实行播出总量控制。每天19:30 至22:00,全国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控制在9 档以内,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周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不超过2 档。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天19:30 至22:00 播出的上述类型节目时长不超过90 分钟。”
能量影视预披露公告称,“意见”实施时,公司主要栏目产品《鲁豫有约》、《壹周立波秀》分别为访谈类节目和脱口秀类节目,属于“意见”实施调控的节目类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鲁豫有约》播出时间未受到“意见”调控影响,上星发行基准价格上升;《壹周立波秀》2012 年“五一”季起浙江卫视独家播出时改为非黄金时段播出,上星发行价格上升。
能量影视还表示,由于公司主要栏目产品《鲁豫有约》、《壹周立波秀》和准备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级演说家》、《我为喜剧狂》及《蚂蚁斗大象》等大型栏目属于“意见”调控的节目类型,未来存在受节目播出调控影响而无法在卫视晚间黄金时段播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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