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记者 石丽晖) 5月18日晚间,皇台酒业发布公告,公司与前大股东北京鼎泰债权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终结,近日公司收到法院强制执行裁定书,相关财产被查封或冻结。
查封的资产包括位于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的房产,主要是车间及原辅材料、成品库等,账面净值为3821万元,其中不到一半的房产面积已抵押给兰州银行用于公司贷款的担保;还包括位于武威市凉州区的工业用地,账面净值为2599万元,土地证已抵押给甘肃农信社用于公司贷款的担保。皇台酒业表示,两项查封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不大。此外,法院还冻结了公司在农行、建行的两个账户,涉及资金14518元,由于不是主要经营账户,公司同样表示对生产经营影响不大。
自2010年控股权转让后,前大股东北京鼎泰与皇台酒业及现大股东上海厚丰之间的纷争不断,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权争议的仲裁、前大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借款往来的诉讼。
仲裁方面:以上海厚丰逾期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为由提起第一次仲裁后,北京鼎泰2011年与上海厚丰签订了《协议书》,随即撤回仲裁申请。2012年,以未列入定向增发预案成为认购人为由,北京鼎泰再次申请仲裁,要求返还之前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2013年6月,北京鼎泰撤回仲裁申请。2013年11月,北京鼎泰以前次理由再次提起仲裁。
诉讼方面:2013年1月,北京鼎泰起诉皇台酒业,要求偿还借款本金3390万元及利息。2013年8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皇台酒业返还北京鼎泰3390万元及相关利息。皇台酒业认为只有1050万元借款未还,并已计入其他应付款贷方余额,与北京鼎泰主张的3390万元借款本金存在2340万元差异,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4年1月,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皇台酒业表示,从2009年至2010年,公司以多种形式向北京鼎泰支付了双方争议中的借款差额,并获得北京鼎泰盖章确认,但北京鼎泰否认其为皇台酒业还款。为此,皇台酒业认为,支付款项不能确认为还款,应视为北京鼎泰不当得利,公司已另行提起诉讼,要求北京鼎泰返还,并向北京朝阳法院提出《暂缓执行申请》。
2012年10月12日,皇台酒业继2011年终止非公开发行后,第二次推出非公开发行预案,10月29日,公司公告收到北京鼎泰的仲裁申请;2013年6月,北京鼎泰撤回仲裁申请,9月11日,公司第三次推出非公开发行预案(修订稿),11月22日,北京鼎泰就前次相同理由再次申请仲裁。
北京鼎泰屡次精准踩点,使皇台酒业非公开发行因存在重大诉讼事项始终止步不前,目前上市公司财产又遭查封冻结。持续近三年的纷争,对上市公司经营实际已形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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