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5月16日讯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金条表示,IPO在审企业预披露只是受理发行申请的必要环节,证监会会按照受理材料的先后顺序审批,预披露不与发行时间直接挂钩,也不意味着马上就会上发审会。
张晓军还表示,所有在审企业都需要进行预披露,所有新申报企业经受理即需要预披露,6月底前在审企业逾期未预披露的将终止审查。
证监会IPO预披露名单总数达336家
证监会15日晚发第19批8家企业的预披露和预披露更新信息,其中,4家在上交所上市,4家在创业板上市。
上交所:江苏申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美联钢结构建筑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北京品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加上此前18批披露的328家,目前已有336家企业发布了预披露或预披露更新信息。
预披露后还需要多少个环节流程
主板基本审核流程图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 号,以下简称《行政许可程序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 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首发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发行监管部。发行监管部在正式受理后即按程序安排预先披露,并将申请文件分发至相关监管处室,相关监管处室根据发行人的行业、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主板中小板申请企业需同时送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
后续环节包括:反馈会环节、见面会环节、初审会环节、发审会环节、封卷环节、核准发行环节。
对比修订前和修订后,问核取消和预披露大幅度提前为两大看点。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一样,能否成功IPO 主要的不确定性集中在初审会和发审会环节,而其它环节也可能遇阻。
创业板首发办法和再融资办法今天发布 仍有多个法规尚待公布 张晓军今天介绍,创业板首发办法的修订和再融资办法制定工作已经结束,今天正式对外发布,两个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除此以外,涉及IPO 的多个法规尚待公布,主要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自主配售细则》,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是4 月14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管理业务规范(2014 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目前征求意见已经完毕,尚待发布。另外,证监会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而制定的相关落实措施,近期有望出台。
分析人士称,目前已经预披露企业无论是按修订前的流程,还是修订后的流程,距离IPO还有一段路要走,并非IPO立刻开闸。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