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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生意失败无钱购车 捡邻居钥匙盗车获刑两年半

加入日期:2014-5-14 21:28:39

  中新网衢州5月14日电  (施佳秀 周秀涛)正为无钱买车烦恼时居然就捡到了一串车钥匙,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除了给浙江衢州小伙袁某带来了短暂的七天“有车生活”,还给他带来了两年六个月的牢狱之灾。

  现年22岁的袁某在大学毕业后自己创业开办了广告公司,可惜半年左右就因为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倒闭,袁某为了不让父母担心而选择了向他们隐瞒事实。被袁某每天准点回家的假象迷惑的袁某父母一直以为袁某生意有成,从而催促着袁某尽早买辆车方便在空闲时来回老家。

  当此时囊中羞涩的袁某一直为买车烦恼时,2013年10月的一次外出散步让他看到了“希望”,住袁某同幢的邻居因为大意把钥匙串遗忘在了门上,贪念作祟下袁某顺手带走了钥匙并藏匿。

  虽然几天后就试出了邻居的车辆,但对盗窃的抗拒心理让袁某并没有马上动手而是选择了藏起钥匙暂时放下。

  两个多月后,年关将近,袁某父母此时让他买车的催促成了袁某的心病,越来越纠结的袁某情急中最终下了偷车回乡的决心。

  2014年1月8日,袁某来到小区楼下盗开走了车辆并停至郊区。袁某盗窃后又观望了几天风声,等到14日才试图将车辆从停放地点开出,却没想到技术不精在驾驶时发生了撞墙的事故。事故发生后,当地交警将车辆拖至停车场放置。

  1月15日中午,袁某与朋友姜某一起找到了车辆,因为袁某对车辆来历解释的含糊不清,姜某对车辆来源起了疑心,并通过车辆内的保险单找到车辆原主了解清楚了真相。

  明白事实后的姜某马上对袁某进行了劝说,此时已惶恐不安的袁某在1月16日就决定投案自首。

  经鉴定,袁某所盗车辆价值11万元。

  2014年5月8日,经衢州柯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因袁某有自首情节且赃物已被全部追回,对其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编辑: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