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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宸股份(600620)5月13日晚间公告,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曾同意公司与河北强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河北冀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5%股权及相关资产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的相关条款,经对河北冀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静态审计后,公司与受让方河北强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定以22033.56万元的总价进行股权及资产的转让和受让,并约定“强涛公司”于2014年4月底之前分两期支付上述款项。 截至2014年4月30日,公司除收到“强涛公司”支付的意向金1200万元外,未收到其他款项。4月30日,公司与“强涛公司”负责人联系后,其承诺将于5月5日开始向公司支付其他款项。但至5月5日,“强涛公司”仍未支付所承诺的款项;且自5月5日起,公司通过多种途径与“强涛公司”负责人联系,却一直无法联系上对方,该状态已持续至今。由于公司尚未将冀圣公司的股权进行过户,因此不存在损失风险。为了更大程度地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基于“强涛公司”已构成违约并且公司负责人已无法取得联系的事实,公司拟将根据双方签署的股权协议中的违约条款与“强涛公司”解除有关冀圣公司股权转让的所有相关协议,公司经营层将办理与之相关的一切的事宜。公司表示,目前,公司正积极与其他意向方就转让冀圣公司股权事宜进行初步接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与其他意向方就关于转让冀圣公司股权的事宜进行接洽。经营层将在与意向方确定股权转让具体事项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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