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编制的《海洋工程装备工程实施方案》9日公布。方案明确,将鼓励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有效拓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及中小型专业化配套企业融资渠道。
根据《方案》设定的发展目标,到2016年,我国海洋工程装备实现浅海装备自主化、系列化和品牌化,深海装备自主设计和总包建造取得突破,专业化配套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健全的研发、设计、制造和标准体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到2020年,全面掌握主力海洋工程装备的研发设计和制造技术,形成较为完整的科研开发、总装建造、设备供应和技术服务的产业体系。
海工装备工程将通过三个途径组织实施,一是深海油气资源开发装备创新发展;二是深海油气资源开发装备应用示范;三是深海油气资源开发装备创新公共平台建设。
为确保上述目标任务顺利实施,我国将鼓励金融机构灵活运用多种金融工具,支持信誉良好、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海洋工程装备企业加快发展。同时,推动建立使用国产首台(套)产品的风险补偿机制;对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海洋工程装备而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欧阳春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