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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土厅原厅长被公诉

加入日期:2014-4-6 2:32:00

  本报记者 何苗 上海报道

  近日,安徽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安徽省国土厅原厅长陈良纲受贿案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04年至2013年,被告人陈良纲在担任安徽省国土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副厅长,淮北市委副书记、安徽省国土厅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安徽华欣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江南土地复垦整理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用地计划安排、土地指标审批、新增耕地项目验收、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人事安排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涉嫌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计人民币298.1万元、美元2万元、购物卡7.5万元及两公司分红款及股本金596.19万元。在20笔受贿中,金额10万元到300万元的就有12笔。

  陈良纲是安徽2013年7月以来落马的当地国土系统干部中级别最高的,也是最后被公诉的。此前,该厅原副厅长杨先静和原矿管处和规划处处长孔繁茂均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根据检方指控,杨先静的主要罪名有,在担任安徽国土厅巡视员,分管全省矿产资源矿政管理工作期间,违规出让探矿权致国家财产损失人民币18.9亿余元。还先后多次向吉立昌等18人收受或索取财物,共计人民币1654万余元、港币30万元、美元2000元。其中,杨先静先后4次共计收受、索取吉立昌人民币1001.4万元,美元2000元。

  安徽国土厅另一名落马处长孔繁茂,其被控罪名中有一项也是与吉立昌所在的大昌矿业有关。2007年,孔繁茂在明知应当注销霍邱大昌公司原勘查许可证时,却违反相关规定,批准这家公司剩余部分探矿权延续的申请,造成国家矿业权价款损失1.8亿余元。

  根据安徽省纪委此前的新闻发布,2013年查处的安徽国土系统窝案中,涉及国土部门工作的职务犯罪74人。

  当地官场人士认为,窝案的发生与陈良纲等人长期任职国土部门、形成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有关。

  公开简历显示,陈良纲仕途始于1987年,与土地部门渊源颇深。1987年-2011年这24年间,陈良纲都在国土部门工作,从土地管理局科员一路升迁至省国土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11年,依照官员升迁惯例,没有地方任职经历的陈良纲被调任淮北市委副书记,经过半年短暂的地方锻炼后,即又回到国土部门,升任安徽省国土厅厅长、党组书记,并于2013年3月获连任。

  2013年下半年,在该系统开展的整改中,有一条举措值得注意。安徽国土厅表示,吸取经验教训,为增强干部“抗腐”能力,将实行国土干部“换岗”交流的举措。根据要求,国土局长5年以上原则上轮岗、8年以上必须轮岗,副局长8年以上原则上轮岗、10年以上必须轮岗,重要的科室负责人3年以上必须轮岗。(编辑 肖欣欣 李关云)

  作者:何苗


编辑: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