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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三年后再“减负”

加入日期:2014-4-6 1:04:16

  4月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上限,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人民币进一步提高;同时将政策截止期限延长一年到2016年底。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年应税所得额提升的上限,预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接下来会很快出台相应文件。

  事实上,这已是近年来国务院第二次提升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上限,三年前的2011年,国务院就公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政策影响极大,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2011年至今,有超过120万户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上述所得税政策;同时,2013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这一政策使600万户小微企业受益。

  日前,国务院再次提高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上限同是一大利好。据悉,在国家工商总局近期调研中,全国仅有12%的小型微型企业表示近几年营业额快速或高速增长 (增长率30%以上),其余大多数企业经营发展缓慢。

  不过,小微企业税负结构中,仍以流转税为主,不少企业主也反映,仅通过降低所得税纳税,仍显得杯水车薪。据了解,对于营业税,目前仅规定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数额很小。

  也有人士建议,国内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可以借鉴其他地区经验,例如香港小企业税务比较简单,只有所得税,没有流转税。在所得税上也实行累进税率,蓄水养鱼。

  @马靖昊说会计:此前我国规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征收企业所得税。今年,6万元这个应纳税所得额可能能够增加到12万元。这个扶持的力度是可以的,如果没有纳税调整,相当于利润总额12万元以内就减半征收所得税。

  @冷悦一生平安:这次小微企业所得税的减税,已正式提上了日程,尽管上市公司不是受益者,但无论减谁的税,都是利好,是降低经济体的损耗。

  @罗月领:可以研究一下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制定一个清单!

  @杨红旭:“微刺激”果然拉开序幕。先出三招,为小微企业减税主要是悦民心,而加大保障房棚改房投资与铁路投资,才是出力的货色。想要保增长,没啥好办法,还得撬投资!

  @光远看经济:今天我和刘戈老师一致声讨这种动不动把中国的常规政策看成刺激的观点。给小微企业减税是应该的,棚户区改造也是政府工作报告早定好的,铁路建设也只不过比以前预计的多了1000个亿,怎么就成刺激了?

  @中股锋微博:小微企业减税,减的是所得税,意义不大没啥实际帮助,真正要减的是流通环节,如营业税等。

  @极左愤青1898: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只不过是经济政策中对制造业的一点心理照顾而已,有用吗?有,省几顿饭钱。

  @国栋_医学遗传:这不叫减税,是阶段性部分减免(政策截止期限延长到2016年底)。

  @白景明:预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很快出台文件,明确新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上限。同时,今年营改增试点扩大到铁路运输、邮政服务、电信等行业,将有更多小微企业减轻税负。

  @合肥智源张宝:这次应该将上限提高到10万元比较合理。不仅要减轻所得税,还要降低流转税,“流转税”占了小微企业税负的65%左右,是权重很大的部分,应该加大这部分税收的优惠,比如将“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提高为“月销售额不超过5万元”。

  @董登新:小微企业从事的大都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服务业,包括现代服务业,这既可以弥补产业“短板”,又有利于缓解就业矛盾,同时也是“保增长,惠民生”之举,是一举多得的好事。

  (本报记者 乔加伟 整理报道)(编辑 赵萍)


编辑: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