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4月3日,发改委和环保部联合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要求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量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执行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加价等环保电价政策;加强对电厂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督检查,明确发电、电网企业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确保环保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平安观点:
阶段成果值得肯定,减排任务依旧艰巨“十一五”期间,国内率先出台脱硫电价补贴政策,目前全国脱硫机组装机达7.5亿千瓦,占火电总装机90%以上;2011年,脱硝电价开始逐渐向全国推广;2013年,除尘电价开始实施,目前脱硝机组和采用新除尘技术机组的装机容量已经分别达到4.3亿千瓦和8700万千瓦。与此同时,受能源结构限制,国内火电装机规模持续增长,减排任务依旧艰巨。2013年,我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三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约2044万吨、2227万吨和1500万吨,均位居世界第一,其中燃煤发电的三项污染物排放量占总排放量40%左右。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共同颁布《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严控燃煤电厂企排放,为实现大气质量改善发挥重要作用。
六大措施促减排,强化监管是亮点《办法》提出了六条监管措施,推动完善环保电价执行和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管体系:一是燃煤发电机组必须按环保规定安装脱硫、脱硝和除尘环保设施;二是发电企业必须安装运行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和电网企业联网,环保电价按单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进行考核;三是对达不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发电企业,没收环保电价款,并视超标情况处以5倍以下罚款;四是明确环保设施建设、验收、运行监测等制度,规范程序和流程;五是明确企业和政府部门责任追究办法,确保环保电价政策执行到位;六是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督检查和新闻舆论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向社会公告火电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和典型价格违法案件。
《办法》在强化环保设施监管方面提出:要求对环保设施运行实行在线监测,并加强对在线监测数据的监管;要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留置两个渠道印证数据真实性;要求燃煤电厂把环保设施纳入企业发电主设备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对CEMS 和DCS 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予以严惩。这是相关部门首次明确提出加强环保监管的具体方案,也符合我们今年以来的观点,即认为今年环保工作的主要看点在于过往政策的落实,以及现有环保设施运行效率的提高。
继续坚定看好环境监测行业
《办法》的出台,将环保设施监管的重要性提升到了从未有过的高度。可以预见,未来环保监管的加强,将不仅限于燃煤电厂,而是将针对全部环保设施。继续坚定看好环境监测行业:一方面,加强监管将直接带来监测设备的需求;另一方面,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及时准确,第三方监测将成为主流,监测设备的运营维护业务发展空间巨大。近年来,国内监测设备逐渐取得市场认可,占有率明显提升。从长期来看,环境税出台的预期,为行业带来巨大的潜在空间。建议关注先河环保、雪迪龙、聚光科技、天瑞仪器。
风险提示
1、竞争加剧导致毛利率下滑;2、政策落实情况不达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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