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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存异议 雅致股份原高管股东提议“10转10”

加入日期:2014-4-29 11:53:49

本报记者 马庆圆

由于上市公司和自然人股东在利润分配方案上意见不同,雅致股份(002314)2013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针对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两份议案。

雅致股份4月29日公告称,公司董事会2014年4月18日收到官木喜《关于增加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官木喜对于公司董事会已经审议通过的《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有不同意见,提议增加《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具体建议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而2014年3月27日雅致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公司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雅致股份在4月29日公告中表示,董事会同意将官木喜的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据了解,原为雅致股份高管的官木喜,在2012年6月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开资料显示,官木喜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雅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在2011年12月23日至2014年4月1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及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的雅致股份共计20,189,833股,占雅致股份总股本的6.962%。截至2014年4月15日,官木喜仍持有雅致股份27,929,479股,占雅致股份总股本9.63%;雅致钢构持有的6,251,100股用于期限三个月的约定购回证券交易业务,占总股本的2.1556%。官木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2014年4月15日之后的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所持有雅致股份股票的可能。

编辑: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