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信托产品的人想必坐立难安,信托的高收益建立在借贷者的高负债率、对行业前景过于乐观的基础上,缺乏合适的风险评估,现在,到了还账的时候了。
《中国经营报》4月26日报道,超过最后一笔信托兑付日期已经50天,围绕吉林信托10亿元矿产信托兑付的拉锯战还在上演。联盛重组不顺利,债权人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前三大债权人机构为国家开发银行(45.1亿元)、山西农村信用联社(41.5亿元)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19.9亿元)。此外还有包括民间融资在内的其他债务几十亿元,联盛的总债务规模超过300亿元—更别说信托项目投资人的收益。
今年初,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刚刚度过违约危机,旗下“诚至金开2号”再度陷入困境,该产品规模13亿元,成立于2011年7月26日,今年7月25日到期,预期年收益率10.5%,包括今年一季度在内,融资方山西新北方集团有限公司已连续3个季度未支付当季股权维持费用。
一连串的警报已经拉响,由于基础货币发行受到严格控制,民间资金无法进入实体领域创造财富,较为市场化的直接融资领域,山雨欲来风满楼。
《华尔街见闻》根据各券商与媒体的数据,估算2014年将有7966只信托产品到期,规模合计9071亿元,考虑利息支付的因素,本息合计1万亿元。今年违约风险较高的信托产品大概有12只,这些产品大都与煤炭有关,投资的企业几乎全部集中在一个地方—山西省,也有一些有色金属产品,如中诚信托的农戈山铅锌矿信托计划。没有被统计在内的是信托项目的“大头”房地产信托,由于今年房地产市场出现巨大的分化,部分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崩塌,可以预计依靠高成本融资,土地位于三四线城市非核心区域的房地产信托项目,将出现无人接盘的现象。
国外投行的数据更可怕,《华尔街日报》报道今年有4200亿美元的信托产品到期,野村估计到期高峰将出现在第三季度,届时将有人民币1万亿元(约合1600亿美元)信托产品到期。
今年陷入可怕亏损境地的投资者包括民间高利贷、周期性行业信托项目、部分民营企业信用债以及受骗进入非法的贵金属等市场的投资者。
投资者希望沿袭以往传统,由其他金融机构接盘,或者进入重组阶段,获得足额本息兑付。
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幻想,中国的货币政策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随着经济结构转型,一些周期性行业中的激进企业注定无法度过漫漫严冬,这也就意味着接盘者将在长时间内面临资产贬值的挑战,资产负债表接近崩溃。以往之所以愿意垫资、愿意重组,是因为可以拆东墙补西墙,可以维持信用获得其他融资,如今东墙一块砖也不剩,信用债、信托的发行越来越困难,财政收入下行的地方政府、坏账率上升急于再融资的银行,都不会选择成为充当炮灰的活雷锋。
是否所有的损失该由投资者承担?从理论上来说,是的,所有的信托合同上都写明,不保证本金及收益,这是《信托法》的规定。尽管出售信托产品时,有的推销员可能说得天花乱坠,或者通道银行的投资经理暗示有保本与高收益,但很可惜,所有的暗示、所有的推销,都不能作为法律证据。必须深刻地认识到一点,中国金融市场信用的建立,将建立在民间投资者的一片哀鸿中,正如“股市有风险”的认识建立在普通投资者的累累亏损中。
但是,对于明确的欺诈,有关部门绝不应该坐视不理,欺诈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有的信托融资方以多处抵押的资产作抵押,或者一些融资方恶意转移资产构成金融欺诈,有的通道机构被录音等证据明确证明有误导投资者的言行,上述行为构成恶意欺诈,其损失绝不应由被欺诈者一方赔偿,欺诈者应付出更沉重的代价,以收益奖励诚实的专业投资者,以经济惩罚严厉处置欺诈者,这才是金融信用的根基。
无论如何,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牢记风险与收益匹配、天上不会掉馅饼的箴言,尤其在制度不完善、诚信缺失的市场,贪婪的散户是他人砧板上永远的鱼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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