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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应提前对“小股东”自推高送转提案表态

加入日期:2014-4-27 13:43:08

  最近,有一些能量很大的“小股东”,在公司董事会没有推出高送转分配预案的情况下,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临时提出建议高送转的提案,结果刺激了股价大幅上涨。如宁波联合行情问诊)、日科化学行情问诊)、宇顺电子行情问诊)等都是由“小股东”临时提出建议高送转的提案,导致股价短期内大幅飙升。这种现象过去也曾经有过,但现在有愈演愈烈的态势。对此,监管部门不能再听之任之,应该采取积极措施,让大股东提前对“小股东”的临时提案表明态度,杜绝不确定性,以便投资者明确预期。

  不确定性让投资者跟风追涨

  我们不妨先来看看最近发生的几个事例。4月9日,宁波联合接到知名私募泽熙投资建议高送转的临时提案。宁波联合董事会的分配预案为“10派1.6元(含税)”,而泽熙投资则建议“10转15派1.6元(含税)”。受此刺激,宁波联合当日一字涨停,次日又大涨8.66%。4月16日,日科化学午间突发公告称,合计持有公司11.38%股份的五名自然人股东刘业军、屈勇、韩奎、李玉堃、魏华联名提出新的年度分配预案,建议“10转10”,而此前公司董事会分配预案为10派0.5元(含税)。受此突发“利好”影响,日科化学股价在午后开盘直奔涨停。4月17日,宇顺电子两名机构股东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夕联手提出建议“10转12”的临时提案,而此前公司董事会的分配预案为不分配。公告一出导致宇顺电子当日开盘涨停,至收盘仍大涨9.81%。

  这类高送转临时提案明显具有操纵股价的故意,背后则是利益驱动。宇顺电子提议高送转的两名机构股东分别是南京瑞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都是去年通过认购定增股份进驻的,定增价格为每股10.38元,各持有1000万股,如今浮盈近70%,即将于5月3日解禁。日科化学此次提议高送转的5名股东是IPO前的原始股东,限售3年,将于5月11日解禁。显而易见,他们都算准了时机,在所持股份解禁之前利用高送转消息刺激股价,意图卖个好价钱。而泽熙投资持有宁波联合4.98%股份,不受6个月内买进不能卖出的限制,利用高送转提案刺激股价后,随时可以高价卖出。

  既然这些临时高送转提案已是尽人皆知的司马昭之心,为什么仍会引起投资者跟风追涨呢?原因就在于能否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具有不确定性。实践证明,这类违背大股东意愿的临时提案大多数不会获得股东大会的通过,但也有例外。现在这些“小股东”往往也实力非同一般,大股东有时也有求于这些“小股东”。像宇顺电子的两名机构投资者,定增时帮了大忙,现在有求于公司大股东,大股东临时改变态度予以配合也并非不可能。这就足以让投资者产生幻想,盲目跟风追涨。

  大股东应提前表态杜绝不确定性

  如果证监会对这类明显具有操纵股价意图的高送转临时提案听之任之,势必会吸引更多的“小股东”如法炮制,必将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的秩序。由于《公司法》明确规定持股3%以上的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因此监管部门即使明知其动机不良也无权阻止“小股东”临时提出高送转提案,但有一个办法可以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众所周知,股东大会通过还是否决提案,凭借的是股东手中的投票权。一般情况下,拥有控股权的大股东能够一“票”定乾坤,因此大股东的态度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应该让大股东提前对此表态,而不是把悬念留到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时才见分晓。

  “小股东”临时提出的高送转提案之所以能够扰乱市场,就是因为外界吃不准大股东的态度,不知道大股东会不会临时改变主意投赞成票,这才具有了不确定性。对证券市场影响最大的就是不确定性,因此必须消除这个不确定性。办法很简单,就是明确规定,当公司董事会接到“小股东”建议高送转的临时提案时,在公告之前,必须先征询大股东对该提案的意见。大股东必须及时表明态度,明确其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提案投赞成票还是反对票,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撤销这个承诺,然后与高送转临时提案一并由公司公告。这样就彻底消除了不确定性,投资者对这个高送转临时提案能否通过也就有了明确预期。因此,无论“小股东”怎么花样百出地进行折腾,但再也不可能呼风唤雨了,这个长期以来一直困扰A股市场的老大难问题从此也将一去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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