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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回应热点问题 推动小国九条配套文件起草

加入日期:2014-4-26 13: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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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优先股试点相关规则已基本制定发布完毕
  昨日,在证监会[微博]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层面对于推出优先股试点的相关规则已经基本制定发布完毕,具体公司何时申报将由拟发行公司自主决定。从程序上说,企业向证监会提出优先股发行申请之前,还需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并获得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成.都.日.报 .马.玉.宝)

 

  证监会:未接到广州纪委某领导涉嫌内幕交易的举报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有人举报广州市纪委某领导涉嫌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日回应称,证监会已关注到媒体对该举报事项的报道,但尚未接到正式的举报。
  张晓军介绍,证监会启动了对《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修订工作,目前修订草案已基本完成前期起草工作。下一步,证监会将抓紧对修订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尽快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券.时.报.网 .贾.壮)

 

  证监会:基金公司成立不满一年将暂缓审批“产子”
  截至3月底,共有67家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了子公司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为了提升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专户业务的风险监测水平,自5月1日起,证监会委托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公司对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及其专户业务进行备案管理。而为了引导新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优先开展公募基金业务,促进公募基金业务、专户业务协调发展,对于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不满一年或者其管理的公募基金规模低于50亿元的,中国证监会将暂缓审核其设立子公司的申请。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风险管理,中国证监会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相关证监局督促子公司强化合规风控管理,牢牢守住合规底线,切实防范业务风险。
  张晓军介绍,子公司设立一年半以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较快,截止到今年3月底,共有67家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了子公司,其中60家子公司开展了专项资管业务,管理账户4186个,管理资产1.38万亿元,总体运行平稳,但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部分子公司的运营管理有待加强,治理结构及激励约束机制不尽合理,通道类业务风控不严,业务规范与风险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通知》重申了子公司开展业务应当守住的底线要求和禁止性行为,例如不得利用专户产品为客户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个人牟取利益;不得侵占、挪用专户产品财产;不得向客户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或者募集资金超过规定人数或者采用公开宣传推介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虚假宣传或者夸大宣传产品特性,误导欺诈客户等。
  考虑到子公司业务起步较晚,《通知》要求子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风险特质,尽快完善业务流程,建立健全覆盖全部业务环节的风险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执行,涵盖尽职调查、投后管理、建账与核算、通道业务、审慎投资、流动性风险管理、客户服务、应急机制、激励约束机制、母公司管控等方面的要求。
  张晓军表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按照“加强监管、放松管制”的总体监管思路,加强对子公司事中事后的底线监管,充分发挥行业自律规范的作用,切实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针对子公司业务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中国证监会将积极研究解决,为子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证.券.日.报 .朱.宝.琛)

 

  创新大会在即 证监会规范券商业务
  一年一度的券商创新大会将于5月初召开,对证券行业的创新支持和规范监管仍将是会议的重要内容。
  今年3月底,中国证券业协会向证券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体现出为券商创新提供更大的空间的监管思路,“负面清单”、“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样的监管理念,也明确写入了文中。
  但在近日,证监会向各证监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经纪业务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对证券经纪业务有关监管要求做了进一步明确、重申和细化。其中针对的核心问题,是券商利用互联网在经纪业务中降低佣金费率进行市场竞争的行为。
  如何有效地放松管制、加强监管,推进监管转型,正是监管层目前正在努力进行的尝试。创新和规范,本不矛盾。但是当无法定义一种尝试是值得鼓励的创新,还是披着创新外衣下的违规时,平衡二者的关系就成为一个问题。特别是,当券商遇到互联网。
  支持互联网业务实践
  互联网并非新鲜事物,但是对于证券业而言还是一项新工具。
  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的态度是,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改造传统业务,统一线上线下业务的监管标准,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此前,6家证券公司的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方案在4月4日获得证券业协会同意。当被问及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有何评价时,发言人张晓军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互联网证券业务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补充,是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和金融创新发展的必然结果。证监会始终重视证券公司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要求证券业协会积极研究推动证券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实践。
  前述互联网证券业务,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提交方案中涉及的“证券公司通过互联网完善客户账户服务体系”。
  事实上,向证券业协会提交方案的并非只有获批的这6家,但是证监会认为中信证券(11.21, -0.23, -2.01%)、国泰君安证券、银河证券、长城证券、平安证券、华创证券等6家公司的业务方案相对完善,材料齐备。
  “6家公司的互联网证券业务方案均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客户体验为导向,根据公司自身情况,不同程度地对公司现有业务或平台进行整合或重构,代表了目前证券公司对互联网证券的认识和基本实践。”张晓军说,在同意6家公司开展业务试点的同时,证券业协会也对6家公司提出加强账户与资金管理,保证客户资金和信息安全;加强信息技术系统建设,防范网络安全漏洞;强化信息披露与风险揭示等要求。
  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证券公司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获批了,而“零佣通”被叫停了,“佣金宝”仍在争议中。同样是对互联网证券业务的尝试,为何监管层的态度却截然不同?
  “近期,部分证券经营机构利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开展证券经纪业务活动,在提高客户服务能力、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张晓军25日下午表示,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已经下发《通知》,对证券经纪业务部署更细化的监管措施。
  证监会要求,佣金收费标准的确定要符合《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强调不得以任何形式实施垄断,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不正当竞争。
  同时,要求严格验证客户开户身份、客户适当性、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的有效性、做好客户回访与服务工作等,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系统防护能力。证监会还要求各证监局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叫停”、纠正或查处。
  目前,证监会已经部署地方监管和自律机构,对佣金收取、佣金自律活动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主动清理,并于6月15日前上报清查结果。(.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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