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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至金开2号”融资方拖欠三个季度股权维持费

加入日期:2014-4-22 6:53:07

  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事件逐渐平息,但公司另一只产品“诚至金开2号”再添不确定因素。该产品一季报显示,融资方新北方公司2014年一季度再次拖欠股权维持费。该产品将于7月25日到期。

  拖欠1.8亿元股权维持费

  《诚至金开2号集合信托计划2014年第1季度管理报告》近日在中诚信托官方网站上公布。报告显示,新北方公司未向受托人支付2014年第1季度的股权维持费约5037.5万元和此前欠付的股权维持费。截至2014年3月31日,新北方公司共计向信托专户支付股权维持费3.62亿元,累计欠付股权维持费1.8亿元。

  业内人士介绍,股权维持费相当于融资方需要支付的融资成本,是投资者取得信托收益的一部分,一般由融资方与信托公司约定在信托存续期内分期支付。如果在信托收益分配日期前不能支付当期全部股权维持费,将影响该信托计划收益的兑付。中诚信托公告显示,新北方公司自去年二季度支付了当季部分股权维持费后,便再未支付过这一费用。

  某信托公司高管认为,连续三个季度拖欠股权维持费,说明融资方的现金流比较紧张,意味着“诚至金开2号”面临较大的兑付压力。

  等待煤矿整合

  今年1月,本报曾独家披露“诚至金开2号”没能按照预期收益率分配2013年收益。中诚信托当时表示,由于煤炭市场低迷,新北方公司经营困难,相关公司未按期足额支付股权维持费。新北方公司下属煤矿正处于二次整合中,新北方公司已于2013年12月12日与某国有煤炭企业签署《合作协议》,该国有煤炭企业将在60日内完成对新北方公司所属煤矿的尽职调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工作。在这些工作完成后,双方将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新北方公司向受托人申请待二次整合完成后一并支付欠付的股权维持费及其他款项。业内人士认为,二次整合很有可能是该国有煤炭企业收购新北方公司的下属煤矿,由此新北方公司能够支付拖欠费用。

  根据“诚至金开2号”一季度报告,截至今年3月初,前述国有煤炭企业已完成主要现场尽职调查工作。但报告并未披露是否已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对此,中国证券报记者致电中诚信托相关负责人,该人士表示,一切以公司公告为准。

  “诚至金开2号”成立于2011年7月,规模为13亿元,预期年收益率10.5%,将于2014年7月25日到期。中诚信托作为受托人以股权投资附加回购的方式,运用信托资金对山西新北方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资金用于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洗煤厂建设、资源价款及受托人认可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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