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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晚间, 东方宾馆(000524)公告,3月3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王振华、梁树森的临时提案《关于罢免公司全体董事的议案》,提案称由于公司董事未能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拟罢免公司全体董事,并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王振华持有公司股票2,801,339股(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7,000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774,339股),梁树森持有公司股票5,706,750股(全部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合计持有公司股票8,508,0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临时提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该临时提案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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