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提案被否 天科股份与西南化研院潜在竞争隐忧“浮出水面”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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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提案被否 天科股份与西南化研院潜在竞争隐忧“浮出水面”

加入日期:2014-4-18 23:23:58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田立民) 虽然相关股东代表在股东会上做了进一步说明,不过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昊华集团反对,最终由第一大股东盈投控股有限公司提交的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临时提案,未能获得17日召开的天科股份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之间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风险再次引起关注。

  根据披露,持有天科股份23.19%股份的第一大股东盈投控股称“为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规范运作,消除同业竞争隐患”,向天科股份股东大会提出两项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临时提案,其中一项提案为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在原分配政策基础上特别增加“现金分红优于其他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另一项提案则建议修改原来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由于盈投控股虽为天科股份第一大股东,但第二大股东昊华集团及另外三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最高,因此,在目前昊华集团作为控股股东,盈投控股处于战略投资者的格局之下,其提出“现金分红优于其他方式”,也在情理之中,该项提案最终也获得了股东大会通过。

  不过盈投控股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天科股份董事长更换为总经理的提议,就令市场有点“看不懂”。对此,盈投控股授权股东代表杨奋勃特别在股东大会现场做了说明。他表示,由于历史原因,天科股份和西南化研院的经营业务范围基本一致,双方也一直产生关联交易,目前西南化研院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天科股份的董事长,也即同是天科股份的法定代表人,盈投控股提出这一更换提议,是担忧如果西南化研院和天科股份在相同业务项目上竞标,会因为两单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而失去机会,实际上是担心天科股份和西南化研院之间潜在同业竞争风险。此外,杨奋勃表示天科股份董事长目前同时在上市公司和西南化研院领取薪酬的做法不妥,建议公司薪酬委员会尽快研究修正。

  对于杨奋勃的说明,参会的昊华集团授权股东代表王晓东也现场进行了回应,他认为自天科股份上市以来西南化研院就没有再继续做和天科股份一样的业务,双方的关联交易也是以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并及时披露,没有损害天科股份投资者的利益。不过,他同时表示,最近在催化剂产业西南化研院新自主研发的技术逐渐产业化,在这块业务上的确出现过几次有可能两家单位同时投标的情形。不过其一,他认为这定义为同业竞争并不准确,其二,他认为也不是更换法人就能彻底规避问题的。中国证券网记者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实际上,关于王晓东所提到的几次两家单位可能同时投标的情形,西南化研院都在知悉天科股份可能同时投标时就主动撤标,还是遵照了避免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

  与会律师指出,即使经营范围一致,但是由于产品、技术适用以及客户和市场的细分,是否构成同业竞争还需要专业的判断。

  根据股东大会投票结果,这项盈投控股提出的修改天科股份法定代表人的临时提案,最终因昊华集团等股东反对,反对票比例达到53.13%而未获通过。

  不过市场人士认为,由于天科股份最初就是由西南化研院的变压吸附气体分离、碳一化学和催化剂产品技术及相关经营性资产改制实现上市的,现在西南化研院早已不是天科股份控股股东,不再持有天科股份股权,仅是控股股东昊华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且仍然在相关领域开展研发和产业化,市场对其可能潜在同业竞争的隐忧也是正常的,就连天科股份董事长在两家单位同时领取薪酬,也是这一历史原因产物,要彻底解决恐怕不仅需要严格制度约束,还要从理顺两家企业从人员到业务的格局。

  作者:田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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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来源: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