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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限额以上单位网上零售815亿增51.7%

加入日期:2014-4-17 5:48:47

  昨日,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发布了限额以上单位网上零售额数据。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表示,如果进展顺利,第二季度国家统计局将发布限额以上、限额以下单位网上零售额数据。

  数据显示,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2081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2%。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30275亿元,增长9.7%,限额以上单位网上零售额815亿元,增长51.7%。

  盛来运表示,统计局第一次发布限额以上单位网上零售额数据,是在积极改进方法制度,尽可能快地反映中国经济新变化。发布的数据基本上反映了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实现的消费品零售额。

  国家统计局曾公开表态,将利用大数据把网上零售更好地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并提出了用大数据来进一步改进统计调查制度的方向,就零售额来讲,就是“卖家三分、买卖共统、普查为基、大数支撑”。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网络卖家被划分为三类主体:一是限额以上的电商企业已纳入常规性贸经统计报表,每月向统计部门报送数据。第二类是限额以下、经过工商税务登记的网络卖家,这些企业进入了统计部门的名录库,统计局按季开展抽样调查获取数据推算总体。第三类是无经营证照、未被观察到的网络卖家,这类主体的数据搜集就需要利用电商企业的大数据来开展。

  盛来运表示,国家统计局在大数据应用上还是具有超前性的。统计局已经和包括阿里巴巴、京东商城这些大数据运营商签订了战略协议,希望借助于网络平台里的一些数据,来弥补不足。如果进展顺利,第二季度国家统计局就会发布限额以下单位网上零售额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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