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6日电(记者刘诗平、吴雨)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确定六项举措。分析人士认为,这些新举措在加强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方面力求织大网、蓄活水、补短板,将有效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强化金融支持“三农”发展。
织大网:丰富金融服务主体 培育农村金融市场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受多种因素影响,农村金融仍然是整个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一是农村金融服务合力需要加强,如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发展、农业保险和农村资本市场;二是农村资金外流问题突出,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广大农民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三是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四是扶持政策的协调性和合力尚有提升空间。
此次会议确定,要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分类推进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改革,培育发展村镇银行,提高民营资本持股比例,鼓励建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整合放大服务“三农”能力。
会议同时明确,要培育农村金融市场。开展农机金融租赁服务,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发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同时,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建立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面对三农发展新变化,金融服务相应的需要改革创新。往年支持三农发展多强调资金方面的支持,这次会议有了更多新内涵。”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说。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郭田勇认为,过去金融服务“三农”在银行体系内考虑的较多,而且民间资本力量释放的不够。这次会议不仅明确提高民营资本持股比例,而且鼓励建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加强保险的作用,格局明显比以前大,发挥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类金融机构不同的作用,形成金融服务合力。
蓄活水: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涉农资金投放
会议确定,加大政策支持,完善涉农贷款财政奖励、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和农村信贷损失补偿等政策,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同时明确,加大涉农资金投放。对符合要求的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合作银行适当降低存款准备金率。落实县域银行业法人机构一定比例存款投放当地的政策。
专家认为,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等措施可有效降低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成本。不仅如此,这些优惠政策更体现了明确的导向性,引导金融机构在网点、资金、服务等方面向“三农”倾斜。
“一定比例存款投放当地等政策,将有助于解决农村资金外流问题,引导金融机构在研发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时,更多地贴近三农需求。”赵锡军说。
郭田勇认为,目前,农村资金外流是金融机构市场化的选择,是出于对收益风险比的考虑,“比起短、小、急、频的农村小额贷款,银行更愿意发展城市业务。不过,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城市业务竞争白热化,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会投身于农村这片蓝海”。
会议确定,加大对发展现代农业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对此,专家认为,这顺应了农业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大趋势。过去谈农村金融服务,主要是在服务传统农业,此次更具前瞻性、视野更开阔地提出了对现代农业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
补短板:发展农村普惠金融 培育农村金融市场
农村金融服务供应历来薄弱,偏远乡镇金融服务问题更是不容忽视。此次会议明确,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推动偏远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同时,会议要求,所有涉农金融机构都要努力往下“沉”,做到不脱农、多惠农。
据了解,目前我国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物理网点共11万个,乡镇新布设ATM机、POS机等电子机具231万台,在40万个行政村设置了助农取款服务点;农村保险服务网点已增至2.2万个。与此同时,全国约有3.8万个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接入了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4万个农村地区银行营业网点开办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
郭田勇认为,以前金融发展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城市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近年来这种现象虽然有所改善,但仍需加快发展。这次围绕普惠金融,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将会更多地惠及民生。
“农村普惠金融问题不只是简单的金融问题,而是与民生紧密相关,农民如何更好地分享金融发展的成果,需要国家层面着手,联合多方力量,从税收政策、金融监管等多层面开展工作,提供全方位、系统的支持。此次会议提出的多项要求只是金融服务三农的新起点,满足三农金融需求还须各方面积极配合,投入更多人力物力,落到实处。”赵锡军说。
作者:刘诗平 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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