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冠 北京报道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日前发布2014年3号公告。这则名为“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落款时间为3月12日,但并未引起市场过多关注。
公告显示,自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附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业务操作规程》(下称“操作规程”)之日起,A类主承销商可自主选择自办或集中簿记建档发行,B类主承销商应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开展簿记建档发行相关工作。
与此同时,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下称北金所)被授权成为上述集中簿记建档系统的技术支持部门,为通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行的债券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披露服务及信息安全管理。
这意味着,自去年下半年北金所被交易商协会收编之后,正式分得了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权的第一块蛋糕。债券市场发行分为“簿记建档”和“招投标”两种方式,而簿记建档是信用债发行的主流方式。协会要求,簿记建档发行的债券需在发行前报备发行方案,并向市场披露。
备战集中簿记建档
事实上,自去年银行间债市遭遇核查风暴之后,央行就有意规范市场成员通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开展簿记建档发行业务。去年9月,交易商协会正式对外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规范指引》,并对《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文本》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文本》进行了修订。
“协会3号公告亦是经央行备案同意(《关于同意部分地方性银行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B类主承销业务备案的通知》,银市场[2014]11号),而向市场发布。完善簿记建档制度意在增加发行环节的透明度。”接近央行的人士表示,集中簿记建档系统的相关各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三项原则,严格遵守此前发布的规范指引等自律规则的要求。
根据公告,北金所将规范开展集中簿记建档业务,做好与登记托管机构的系统连接和数据传输等工作。操作规程还做出汇报具体要求,即北金所需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商协会书面报告上一季度簿记建档系统使用有关情况。
与上述公告一同发布的操作规程亦对簿记管理人及发行人的职责作出要求。譬如,簿记管理人工作人员,不得蓄意干涉或操纵发行利率(价格),不得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泄露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簿记建档期间,簿记管理人内部监督人员应全程进行监督、参与集体决策过程,并对簿记建档结果予以书面确认等。发行人可派出工作人员参与簿记建档发行过程,发行人工作人员不得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泄露簿记建档相关信息、蓄意干涉或操纵簿记建档结果,而交易商协会亦会派出观察员进行现场监督。协会方面将对北金所集中簿记建档业务运行和服务质量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市场发展需要适时对集中簿记建档系统适用范围及业务功能进行调整与完善。
涉及对于簿记建档直接要求的,操作规程还要求北金所应设置专有办公区域用作簿记现场,并与其它区域保持相对独立。“今年上半年开始,北金所已经开辟出位于北京金融街总部的一层楼专门用作簿记建档。”接近交易商协会的人士透露。
而按照监管要求,北金所的簿记现场还将建立“进出登记制度”,即簿记建档期间只允许主承销商工作人员、交易商协会观察员、发行人工作人员、技术支持机构工作人员进入,相关人员进出簿记现场应签字确认,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簿记现场。簿记现场进出登记记录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妥善保存,保存期至当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结束后的五年止。
进一步参与银行间市场
早在交易商协会正式入股北金所之前的2011年3月,双方就已签署合作备忘录,后者正式成为“协会指定交易平台”。
此后,交易商协会开始支持北金所参与金融市场产品创新研发,并利用其交易平台进行创新产品、交易工具的交易。而北金所方面,亦配合协会合作共同开发金融创新产品,在金融资产证券化、地方融资平台发债,信托凭证发行与交易、中小企业融资等监管层的关注问题进行调研并提供解决方案。
21世纪经济报道独家获悉,在2013年年末,交易商协会斥资1亿元正式入主北金所。据接近交易的人士最新透露,具体的交易结构设计非常巧妙:交易商协会作为社团法人自身出资9000万元,与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交所”)并列成为北金所第一大股东,另有交易商协会控股的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亦出资1000万元,并同时成为北金所股东。
这意味着,交易商协会以及中债资信合计出资将超过此前的北金所第一大股东北交所,对北金所的业务发展更具有控制力。而由此,北交所与北金所之间的关系也将由控股变为参股。
彼时,接近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的相关人士也强调了北京市在此次交易中的推动作用,即“基于完善北京市金融交易基础设施的考量,在推动新三板这一国家级证券交易平台落户北京金融街后,北京市政府亦希望在国家级债券交易平台上取得突破”。
交易商协会入股北金所之后,北金所的股权结构亦发生明显变化。其中,原有的5个股东增至7个,分别为原有的北京产权交易所、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投资管理公司、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以及新增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及其下属的中债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方面,北金所原有的2.1亿注册资本金增至3.1亿。其中,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分别出资9000万,各占约29%股份;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投资管理公司、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出资3000万,各占约9.7%股份;中债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约占3.2%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股权变更,多达3位交易商协会副秘书长出现在北金所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名单中。其中北金所董事长熊焰除继续担任原职外,亦兼任交易商协会副秘书长一职,不过目前其分管业务重心仍未确定。交易商协会副秘书长、中债资信董事长冯光华亦担任北金所董事,而另一位交易商协会副秘书长曹子娟则出任北金所监事长。
“在交易商协会入股北金所后,北金所已经逐渐淡化其产权市场的身份属性,开始在银行间债市寻求新的业务定位,比如此次承接集中簿记建档的相关管理工作就是一个标志。”上述接近交易商协会的人士透露。(编辑 韩瑞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