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4月12日电(记者谢樱、袁汝婷)湖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调整听证会日前举行,最高40%的涨幅成为关注焦点。
事实上,在教育部2007年出台的关于高教学费的5年“限涨令”到期之后,从2013年开始,不少地方就陆续开始涨学费,不少人称之为“报复性上涨”。那么,高教学费到底该不该涨?涨多少?涨的学费用到哪儿?
沉寂5年,高等教育学费“涨声”响起来
9日,湖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调整召开听证会,调整学费标准为业余生文科类拟由1500元调整为2100元,理科类拟由1600元调整为2200元等,涨幅最高达40%。
2013年7月,山东7所高校将固定的按学年收费改为弹性的按学分收费,引来一片“变相涨价”的质疑。此后,“涨价潮”波及越来越多地区,福建、山东、湖北、贵州、天津、广西等地陆续上调高校学费。
高校学费为何“涨”声四起?2007年教育部曾规定,“十一五”期间,包括高等学校在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除特别规定外,一律稳定在2006年秋季水平,学费、住宿费都不能调整。如今,学费五年“限涨令”解除,引发了社会对高校学费“报复性上涨”的担忧。
《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纵观目前不少高校学费,却大多逾越了这一“红线”。
记者了解到,湖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制定于2002年,执行十多年来,市场物价总水平逐年上涨,教育成本也在逐年增加,已难以适应现在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办学需求。
“这些年来,老师课时费从20元上涨到60元,人员工资翻番,这些都是成本的刚性增长。如今不少学校收入无法弥补支出,运营难以为继,只能被迫降低办学质量。”长沙某大学职员曾静说。
学生培养成本如何算?
范围广、涨幅高是此轮涨价潮的特点。记者了解到,在宁夏的高校学费上调听证方案中,学费平均涨幅高达62.2%,最高涨幅更达86.7%。
涨幅标准如何确定?记者翻阅了相关文件,只发现十多年前当时的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有一个联合印发的《关于2000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涉及这个问题,其中规定,“成人高等学校、高等函授教育学校等非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费标准,按照扣除国家财政拨款后的实际年生均日常运行费用确定。”
湖南省物价局教育收费管理处处长吴波介绍,按照上述规定,湖南在计算出抽样大学的总收入和总支出得出总培养成本后,按照学生人数计算出人均培养成本,通过人均培养成本与实际缴收学费的差额,来确定学费上涨的额度。
湖南省价格成本调查队工作人员刘凡芬介绍,在此次学费核算中,生均培养成本由工资及福利费、助学金、商品和服务支出、社会保障费、固定资产折旧额共5项构成。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由26项构成,包括办公费、业务招待费、公务活动费、差旅费等费用。
看似严谨的成本核算,引来一些业界人士的质疑。“目前不少地方测算的生均培养成本,其实并不是对发生在学生培养方面的成本进行核算,而是简单按照学校的开支进行。如今高校普遍面临行政机构臃肿、开支大等问题,特别是一些高校兴建基建设施等巨额费用,无疑推高了学费。”湖南社科院助理研究员曾俊森说。
“涨”出的学费用在哪?
确保教学质量不下降是高校学费涨价的重要原因。但学费涨了,“涨”出的钱会用在哪里?教学配套设施是不是会相应完善?高校教学能否“提价提质”?
“按照规定,收取的学费必须用在教学上。”吴波举例,比如对老师专业化发展、教科研投入、提高学校办学的内涵品质等。
湖南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张平认为,增加的学费在使用时必须有透明的监督机制,要形成包括政府、社会、舆论和学生在内高校经费监管体系,以提高高校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与效率,促进学费价格和成本之间的平衡。
“物价上涨成本升高推动学费涨价,但政府对教育投入跟不上发展步伐也是重要原因。”湖南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副部长蒋正平说,“学费调整应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来定,学生通过学习提升自我之后,反过来投身国家建设,国家也是受益方。因此学费上调不应由学员一方来承担,国家也应当加大投入扶持力度。”
作者:谢樱 袁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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