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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建议员工持股 回应万二佣金

加入日期:2014-3-6 17: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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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证监会:四点透视佣金合法合规性
  欧阳泽华:争取今年将并购重组并行式审批制度落地
  欧阳泽华:今年尽早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
  证监会欧阳昌琼:佣金应符合国家规定 市场化是趋势
  欧阳昌琼:三方面出发做好互联网金融监管
  证监会:发展互联网金融是大势所趋
  证监会欧阳昌琼回应券商万二佣金现象
  证监会:互联网企业设立证券公司无法律障碍
  证监会:监管转型以信息披露监管为中心
  证监会:建议允许证券公司实行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机制
  欧阳泽华:继续提高并购重组审批效率
  欧阳泽华回应公司监管一、二部合并的职能重划问题
  欧阳昌琼:机构监管规则需要进一步修订
  证监会机构部门设置工作还在推进过程中
  欧阳昌琼:券商业务牌照化正在紧锣密鼓研究
  欧阳泽华:超日债券违约是市场化和法制化的要求
  欧阳泽华:关注超日债事件可能引发的局部性风险
  两会期间共安排五场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新闻发布会
  证监会两会委员媒体见面会(全文)

  证监会:四点透视佣金合法合规性
  第一要看它是否违反了现有的证券法律法规。第二从实体来看是否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对行业有没有损害,是否破坏了整个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第四开展业务中的风险外溢性,是否存在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或者风险隐患。

 

  欧阳泽华:争取今年将并购重组并行式审批制度落地
  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上市部一部主任欧阳泽华6日下午表示,今年在推进市场化并购重组工作时,将继续以公开化、透明化为导向,提高并购重组的审核效率;将增加、丰富并购重组工具,以债券、优先股工具上实现突破,但这还需要修改现有的并购重组办法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欧阳泽华表示,目前影响市场化并购重组的影响包括交易成本较高、税收较多、审批模式还存在不适应市场需求的情况等。在审核上,正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商,考虑将并购重组的串联式审批改为并行式审批,提高审核效率。目前已经达成原则性一致,争取在今年将这项制度落地。

 

  欧阳泽华:今年尽早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
  在6日下午召开的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记者见面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主任欧阳泽华表示,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由国务院层面在牵头,证监会正在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调研和文件的起草工作。
  目前,法制办听取各方面意见,对条例做了完善和修订,将在信息披露的监管覆盖范围、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问题、投资者保护方面做出修订,欧阳泽华表示,现在时机相对成熟,今年将尽早出台。

 

  证监会欧阳昌琼:佣金应符合国家规定 市场化是趋势
  中国证监会上机构部巡视员欧阳昌琼发言和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
  佣金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证券交易费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这一条是《证券公司监管条例》40条原话,这是一个原则性规定。目前为止,具体规定佣金收取标准的只有2002年证监会与原来的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证券公司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规定证券公司收取佣金的标准,上封了顶,不超过千分之三,下面设了底不得低于收取监管费用以及交给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相关费用。因此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交给监管部门的费用是直接交给财政,这一项大概是在万分之零点二;交给交易所的经手费在万分之零点六,交给中国结算是万分之零点三,这三项加起来差不多万分之零点九,叫做规费。底是万分之零点九,顶不超过千分之三,这个范围内收取佣金是符合2002年三部委通知的。
  佣金市场化是趋势。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经济业务收取的佣金都经历了由过去的行政管制或者政府指导走向市场化的这么一个过程,我们在2002年以前基本上是按照固定比例的佣金收取的,这个比例由交易所规定,我记得是千分之三点五。2002年通知出来以后设了上下浮动的佣金制度,这也是一种佣金市场化自由化的一种形式。成熟市场的国家,美国也是在1975年的时候才放开佣金行政管制,韩国1995年,日本1999年才市场化。那么我们国家的香港地区和台湾地区都是在2000年的时候放松管制,完全地市场化,这是一种趋势。我们很多券商也好、市场人士都希望还在这么一种佣金打仗的情况下,能不能监管部门统一出台一个固定比例的或者说区间的东西来规制它?我想从行政管理也好政府指导定价走向市场定价的趋势是不言而喻的。
  四点判断佣金是否合法合规。合法合规性,第一要看它是否违反了现有的证券法律法规,第二从实体来看是否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对行业有没有损害,是否破坏了整个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这种市场秩序或者公平竞争的破坏无非就是两个极端,一种极端是形成了垄断,一家吃独食,别的公司没有办法赚到这笔钱。还有一种极端就是不正当竞争的手段,那就是倾销,也就是说低于成本的倾销,也就损害了行业公平的市场秩序。因此对于垄断和倾销都有法律规范调整,因为有《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这是法律要调节的范围。第四我们要看他在开展业务当中风险外溢性,也就是说是否存在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或者风险隐患,如果存在,那监管部门毫不客气,必须要该出手时就出手。

 

  欧阳昌琼:三方面出发做好互联网金融监管
  在6日下午召开的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记者见面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机构部巡视员欧阳昌琼表示,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首先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不要阻碍限制发展,二是要健康发展,不是盲目无序发展。
  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首先要有基本的认识,发展互联网金融大势所趋,要有开放包容心态来对待新生事物,不能缺位、越位、错位,首先要用创新思维来监管,第二,要适度监管,不能不管不能管死,第三,要协调监管。

 

  证监会:发展互联网金融是大势所趋
  对于当下火热的互联网金融话题,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巡视员欧阳昌琼欧阳昌琼表态。一是促进发展,而不是阻碍发展,也不是限制发展。二是健康发展,而不是盲从地、无序地发展,当然核心还是发展,
  发展互联网金融是大势所趋,要用开放、包容的心态对待这个新生事物;要有基本的监管,基本原则是正确率,也不能缺位、越位和错位;要协调监管,互联网问题涉及到网络安全,开展的业务涉及到金融产品的交叉,涉及到很多部门,工信部、公安部等。形成协调监管的机制,创新监管,适度监管和协调监管。

 

  证监会欧阳昌琼回应券商万二佣金现象
  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机构部巡视员欧阳昌琼6日下午在回应券商万二佣金现象时表示,佣金是券商与客户之间自行约定收取的,但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具体规定佣金收取标准的,只有2002年证监会与国家纪委、国税总局关于调整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其中规定佣金费率不得超过千分之3,不得低于收取的监管费用及交予交易所、登记公司的有关费用,即最低不得低于万分之0.9左右。在此范围内收取佣金费用是符合规定的。

 

  证监会:互联网企业设立证券公司无法律障碍
  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巡视员欧阳昌琼在谈到互联网公司证券业务牌照时表示,在现有法律法规条件下,只要是符合证券公司股东资格的互联网企业,目前发起设立或者参股控股公司并没有法律障碍。但是在现阶段,互联网企业直接向证监会申请开展证券业务还不行。

 


  证监会:监管转型以信息披露监管为中心
  在谈到信息披露时,欧阳泽华表示,交易所实行信息披露之后的安全监管和执行环节。在信息披露方面是第一线,交易所在这两年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进展幅度都很大,上交所和深交所从公司的覆盖率来讲都已经在80%以上。
  根据证券法和证监会关于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本原则规定,上市公司应该对信息披露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负有直接的责任。

 

  证监会:建议允许证券公司实行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机制
  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巡视员欧阳昌琼发言:
  欧阳昌琼:两个欧阳,大家很容易搞混,我们像两兄弟一样,听口音,大家也能听得出来,都是湖南人。所以经常在开会的时候,两个欧阳座位也排在一起,今天很荣幸,也感谢江主任给我们安排这么一个时间和媒体记者朋友做一个当面交流欧阳昌琼:凡是涉及到法律的制定和修订,人大代表提出来叫做议案。凡是与法律法规制订无关的就叫建议,所以我今年提的还是三个建议,三个建议都是跟证券行业、证券公司相关的。
  欧阳昌琼:第一个建议:允许证券公司实行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机制。
  欧阳昌琼:第二是从证券业务范围方面,研究能够允许证券公司在外汇市场上从事有关外汇产品的,比如说自营经纪等等相关业务。建议通过证券公司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这种新的金融工具来为保障房的建设筹措长期的市场化运作的资金。
  


  欧阳泽华:继续提高并购重组审批效率
  在6日下午召开的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记者见面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主任欧阳泽华表示,继续以公开化提高透明度为导向提高并购重组审批效率,在增加丰富并购重组工具方面,将在债券、优先股方面做出突破,这都需要修改现有的重组办法。

 

  欧阳泽华回应公司监管一、二部合并的职能重划问题
  对于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一、二部合并的职能重划问题,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上市部一部主任欧阳泽华6日表示,正在进行人员组合、内部衔接等问题,并不涉及规则、流程的重大改变,工作上不会受到很大影响。

 

  证监会机构部门设置工作还在推进过程中
  对于证监会机构设置问题,在6日下午召开的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记者见面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机构部巡视员欧阳昌琼表示,当前,合并的部门和新设的部门都在按照中编办规定,在进行职能、人员、岗位的制定,后续工作还在推进过程中,未来将会有通知。

 

  欧阳昌琼:机构监管规则需要进一步修订
  在6日下午召开的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记者见面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机构部巡视员欧阳昌琼表示,证监会正在机构改革,从目前的机构监管情况来看,大的监管框架已经形成,因此今后在大的机构监管方面,证监会将顺应简政放权的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整合相同业务监管规则的统一,监管规则需要进一步修订。

 

  欧阳昌琼:券商业务牌照化正在紧锣密鼓研究
  记者提问环节中,欧阳昌琼表示,证券公司的业务牌照的法定业务有六项,正在紧锣密鼓的研究,需要制定和修改相关规则。对于互联网企业参股券商业务没有问题,但是现行的证券法里面对于互联网设立券商仍有限制。

 

  欧阳泽华:超日债券违约是市场化和法制化的要求
  在6日下午召开的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记者见面会上,记者提问环节中,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主任欧阳泽华表示,去年下半年以来,市场流动性收紧,周期性股票下滑,个别公司现金流受到影响,而超日债券违约问题,市场化和法制化是监管要求。第一,证监会要公司作为分阶段的信息披露。第二 ,证监会督促债券发行机构履行自己的职责。第三,证券会正在完善债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完善投资者救济制度。

 

  欧阳泽华:关注超日债事件可能引发的局部性风险
  在6日下午召开的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记者见面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主任欧阳泽华表示,超日太阳能公司,2010年在中小板上市,去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市场流动性收紧,周期性行业由下滑通道,个别公司现金流会受到不良影响,比如超日太阳能。对于债券市场,证监会的总体原则是,以市场化法制化是基本的原则导向,个别公司和债券出现这种情况在周期性有合理性,监管层将更多关注,可能由此引发的局部性和系统性风险。
  对于超日债事件,欧阳泽华表示,作为监管层,第一,继续做好分阶段的信息披露;第二,督促发行人和承销机构共同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第三,研究公司债券情况,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同时根据债券市场的新特点,和保护投资者的意见,健全完善债券持有人的司法救济制度安排。(.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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