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3月29日电(记者曹婷)青海省近日出台首个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长效机制的专门性政策,对最低生活保障监管“上紧发条”。
针对“关系保”“人情保”“平分低保金”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审计厅、省财政厅以及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长效机制的通知》,对低保工作中因管理不力、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进行问责并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以期建立长效机制,减少和杜绝“错保、漏保、骗保”等现象。
青海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副处长王秀清介绍,青海省民政厅将在全省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举报投诉电话,州、县的民政部门全面落实低保救助信访工作专人负责,并实行首问负责制。
据了解,青海省将建立由民政牵头,组织、监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参加的低保监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对于因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人,依据相关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和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目前,青海省正在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建设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
作者: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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