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降低上市门槛,虽然是创业板大势所趋,但是如何保护投资者利益也是必不可少。在一个融资为重,打击不力的市场,很容易异化为圈钱者的盛宴,投资者的地域,这是不得不防的,原文如下: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对资本市场改革进行全方位部署,适当放宽创业板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自此以后,放宽创业板上市标准就进入了投资者视野。
证监会主席肖刚撰文表示,改革创业板制度,适当降低财务标准的准入门槛,建立再融资机制;允许尚未盈利但符合一定条件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在见面会上表示,创业板要求连续三年是利润上升的门槛大家比较诟病,这次要调整,估计会很快颁布。“大家批评把一些真正有潜力的公司挡在了创业板的门外,还带来了一些负面作用,”宋丽萍介绍,有一些公司为了上市,在不违规的情况下就把成本压的低低的,比如为了保证连续三年是上升的,上市前一年可能是实现的利润不太多,今年不发奖金,极端的高管一个月工资2500块钱,这些都是比较离谱的,但是它是为了凑硬杠杆,毕竟上市对它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这都是非常不合理的。
3月初,全国政协委员、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出席“两会”时表示,现在创业板规则的修改内容在广泛议论,深交所的想法,第一是扩大范围,第二是降低门槛,吸引更多真正成长中的高新技术、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企业。
周五 证监会发布(财苑)了多项措施,其中包括修改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适当降低创业板首发财务准入指标,取消了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持续增长的硬性要求,允许收入在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只需要有一年盈利记录即可上市;申报企业不再限于九大行业。
至此创业板降低财务门槛已经是板上钉钉,无可更改了。降低财务门槛,鼓励创新型企业上市做强,其本身并无可厚非,但对于中国资本市场而言就怕歪嘴和尚念歪了经,成为掠夺投资者财富的合法场所,成为资本市场不堪重负的幌子。为此更需要制度来护航。
首先就是加强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财务门槛降低,意味着公司经营风险增大,投资者踩中业绩地雷风险大增,投资者投资风险无疑大大增大,而我国上市公司新批一直是市场短板,因此加强信披的真实性及时性就显得非常重要,防止公司信息披露的滞后性,让某些利益人预先逃顶而让信息处于不对称的中小投资者成为买单者就成为关键,从日常监管来说,在利空消息公布以前交易量和股价出现异常要及时查处。保证投资者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股价是真实信息的反应,改变发行人信息披露的质量就成为关键,这就需要修改现有法律,加大打击力度让发行人不敢有造假之心,更为关键的是要把查处打击落到实处。
集体诉讼机制应该尽快推出,没有集体诉讼机制,投资者维权成本就难以下降,维权成功就大大减少。投资者利益就较难得到保证。
其次是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产业资本和风投的减持行为,由于他们持股成本较低,即使以较低的价格减持也能获得利润,何况他们对公司经营情况知根知底,一旦他们发现公司经营出现异常困难,就会选择卖出持股规避风险,流一地鸡毛给二级市场的公众投资者,而在目前监管制度下,产业资本减持行为很难得到约束,因此有必要对创业板减持规则单独制定,防止产业资本减持股份抛弃公司的行为。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减持规模进行控制,那就是不得超过流通股本的1%,其次是减持与分红挂钩,现金分红达到首次募集资金60%以上,发行人才可以实施股份减持,三是减持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只有实现三年以上利润正增长才可以减持。
创业板公司要叫停存量发行的方式,规避发行人利用制度漏洞捞一把就走的侥幸心理。
因此建立一套让发行人、经营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一道承担经营风险的机制就显得十分迫切,绝对不能让他们上市圈钱后掏空上市公司或者高位套现走人,让公众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独自承担投资风险
三是加快退市制度建设,创业板上市门槛降低,意味着有更多公司可以上市,资本市场扩容压力增大,而市场在一段时间内增量资金是一定的,不可能无限膨胀,过度扩容就意味着市场下跌,因此降低退市门槛,让更多公司退市就成为当务之急,通过退市制度建设,腾出更多市场空间吸纳更多公司挂牌,实现良性新老更替,实现良性发展。
四是,上交所极力筹建新兴产业战略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财苑)理事长桂敏杰在就拟设立战略新兴产业办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其定位和创业板不一样,主要针对规模偏大,基本是过了成长期的企业,与创业板要求有错位,无可否认上交所是看中创业板的火爆来深交所抢一碗饭吃。此时深交所大力提倡降低创业板上市门槛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毕竟市场容量就那么大,不可能无限制扩容,市场资源虽然很多,但真正适合上市企业也不是很多,两家交易所必将对资源进行争夺,要防止两家交易所恶性竞争,相互攀比,变相降低上市门槛,吸引发行人前来挂牌,导致鱼龙混杂,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情发生,导致资本市场出现不必要的混乱。
五是只要一年盈利就可以上市,造假更为容易方便,发行人提前一年确认成本,提前一年确认合同或销售收入,压低一年高管工资过后再行补发,就可以轻松实施业绩调剂,实现盈利。因此加大查处力度就显得至关重要。一定要让造假之人倾家荡产牢底坐穿。
降低上市门槛,虽然是创业板大势所趋,但是如何保护投资者利益也是必不可少。在一个融资为重,打击不力的市场,很容易异化为圈钱者的盛宴,投资者的地域,这是不得不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