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今日表示,创业板再融资制度中,设定了小额快速灵活的定向增发机制,具体制度包括,一是将小额快速的定向增发的融资额限定为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每次不超过5000万且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二是适用简易审核程序。三是设置年度股东大会一次决策、董事会分次实施制度,提高效率。四是允许允许发行人不聘任保荐承销机构,自行销售股票,降低成本。五是缩短股票发售至上市间隔,降低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