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3月20日电(廖金明 吴嘉平)20日,记者从云南文山公安边防支队获悉,近日发生在文山一起持刀伤人案件,15岁的留守儿童小杰竟为了让自己进牢房,在实施几次盗窃案未能“如愿”后,持刀伤人。
铁厂边防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称,1999年2月9日出生于文山州麻栗坡县铁厂乡一农村家庭的小杰,因父母亲常年在外务工,三岁便开始随姑妈在铁厂小学居住。虽然姑妈待他如亲生儿子,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小杰越来越感到家庭残缺不全,没有像同龄人一样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即便父母在家的时候,父亲也是经常酗酒,与母亲争吵不断,小杰还经常无故遭父亲的打骂。
入学之后,小杰因胆小、与同学不合群,经常被同学欺负,让小杰变得更加孤僻内向。上初中时,因小杰表现太差多次被学校劝退,辗转了三所中学也没能完成学业。
2012年下半年,才读到初二的小杰便辍学跟随姑妈在铁厂小学生活。整天无所事事的小杰就到处耍混,惹是生非。一次,姑父因为他惹事与姑妈发生争执,为了不给姑妈添麻烦,觉得无处可去的小杰产生了让自己进牢房的念头。
2013年除夕晚上,小杰因琐事与母亲吵架后离家出走,来到了姑妈在铁厂小学的住所。但姑妈已离开学校回老家过年。小杰便将姑妈住所的窗户玻璃撬开在里面过了一夜。第二天小杰又通过同样办法潜入铁厂小学教师办公室,用身上仅剩的零花钱买了方便面和苹果。在办公室“住”了一周,离开时小杰偷走办公室内一台笔记本电脑,来到姑妈老家,向姑妈要了1000元,离开铁厂去广东打工。
开学之后,学校发现电脑被盗,铁厂边防派出所民警介入调查,小杰的姑妈才怀疑是小杰所为。在姑妈的劝说下,在广东呆了一个月左右的小杰,回到了铁厂,和姑妈来到了铁厂边防派出所投案自首,因为小杰作案时未满15周岁,未达到盗窃罪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此案被撤销。而在此之前,小杰也曾因为年龄问题,多次实施的盗窃均未“如愿”进入牢房。
为了能“顺利”进入牢房,2014年3月12日下午,小杰带着一把事先准备好的跳刀,来到了自己以前曾经就读过的铁厂中学物色作案对象,并最终把作案对象锁定以前与自己关系不好的男同学小敏(化名)。17时43分,小敏和其他几位同学正在教室外面的走道上休息时,小杰朝着小敏连砍两刀,右手和右肋骨受伤的小敏拔腿就跑,边跑边喊“杀人啦,救命呀。”
接到报警,铁厂边防派出所民警很快在楼梯口将小杰抓获归案,并从其身上搜出作案工具跳刀一把。小敏在民警及师生的护送下送到医院救治,所幸经检查无大碍。
审讯中,小杰对自己持刀伤人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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