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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官员回应“超日债”违约:无权用纳税人的钱为企业兜底

加入日期:2014-3-19 16:06:53

  经济观察网 记者 万晓晓 “超日债违约事件出来后,我们和债民一样着急,但是政府要保持清醒,做该做的事,没有人赋予我们权力动用纳税人的钱,去为企业经营兜底”。3月18日,上海市奉贤区副区长缪京在接受经济观察网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

  这是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首度回应“11超日债”违约事件。3月4日晚,*ST超日(002506,SZ)宣布“11超日债”违约,作为中国债市的第一个违约案例被载入了金融史,标志着国内债券市场刚性兑付的终结。

  经济观察网独家获悉,该债券在违约之前,超日公司以及意向重组方,曾商量出两套付息方案,但由于“标的物不合法”、“不能动用政府资金替企业偿债”等原因,不具备操作性而未果。(详见经济观察报《“超日债”违约始末》)

  该事件发生后,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在3月9日的证监会系统全国政协委员媒体见面会上指出,“超日债打破了债券的刚性兑付,是债券市场发展的进步。任何金融产品都存在风险,目前最重要的是如何妥善处理中小企业债的风险问题”。

  “社会上的惯有思维是企业出了问题,政府往往就会救市、输血,以起到暂时掩盖问题的作用,并显示‘亲商’的态度”,缪京说,“什么是真正的‘亲商’,政府只有维护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市场游戏规则,才是真正保障商家利益。”

  在缪京看来,超日债违约事件打破了社会上的惯有思维,证券法从来没有承诺刚性兑付。他认同“违约事件的出现提高了投资者的风险意识,这对打造一个理性的、健康的市场是正面积极的”说法。

  “我们建议债权人应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缪京表示。

  奉贤区政府发改委副主任邵楠则认为,市场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说到底就是遵守契约精神,在该起事件中,它具体体现在超日和债权人之间的契约关系,政府和纳税人之前的契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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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来源:经济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