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多位知情人士获悉,中信信用卡与腾讯、阿里的合作事先向银监报备过,正常的报备流程都走过,但没有向人民银行报备。目前正在向银监会和央行汇报、积极沟通中。各方都希望最后能做成。
市场权威人士透露,中信信用卡跟银监报备的时候只是常规的框架性方案,也没想那么细,当时是按发联名卡的方案报备的。
另有消息人士称,与腾讯、阿里合作的事情,中信信用卡中心肯定向总行汇报过的,总行是知情的,不过鉴于重大合作的重要性,总行只有核心小范围的人知情。
上述消息人士称,中信信用卡在与腾讯、阿里合作发虚拟信用卡的过程中,背后都是按传统信用卡的方法进行授信和流程管理的,完全是一种传统的操作方式,只是在用互联网的思维和方法在运作这个产品。
市场指责较多的是,根据2011年银监会2号令:《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申请材料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签名,发卡行不得在客户不知情或违背客户意愿的情况下发卡。”不仅如此,客户必须抄录以下语句并签名:“本人已阅读全部申请材料,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该信用卡产品的相关信息,愿意遵守领用合同(协议)的各项规则。”
不过上述知情人士认为,如果按传统的方法来看,肯定(与监管规定)是有出入的,但这是一种新模式,互联网金融创新需要用新的思维,跳开传统的思维,还有很多新的模式可以解决问题,需要用更立体的思维来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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