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2013年10月份对一些荐股软件、现货交易平台展开了调查,切身地感受到了“被忽悠”的投资者“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一位投资者投诉称,经业务员推销,他购买了荐股软件,不但投资收益不佳,还被推荐到一个现货平台进行投资,最终几乎把多年积蓄亏光。维权途中还加入了一些维权QQ群,结果再次被群主忽悠到其它问题平台进行投资,深陷环环相扣的“连环局”。
金融监管部门一位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据他了解,一些期货品种的投资者,投入100万元最后能收回几万元“就很不错了”。
2013年11月,记者致电证监部门咨询现货交易场所的情况,证监部门让记者联系金融办,金融办让记者联系经信委,经信委内部先是让记者联系商务处,商务处让记者联系生产服务业处,生产服务业处让记者联系金融办。绕了一圈,也没找到相关监管部门。正因此,向记者投诉的投资者始终无法找到合适的部门受理,一些问题交易场所得以游走在监管的边缘。
记者调查稿件刊发之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相关荐股软件和交易场所进行了调查,荐股公司负责人也从异地赶来与记者见面沟通情况并进行自查。据了解,荐股公司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和协商。
经过一番努力,几个有问题的交易场所得到监管。金融监管部门人士对记者表示,此前一些问题交易场所和荐股软件违规行为非常猖獗,近年来监管部门一直在打击相关违规行为。
可喜的是,《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简称《规定》)已于2013年8月15日商务部第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人民银行、证监会同意,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现货市场的行业管理,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行业发展规划和其他具体措施。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依据职责负责辖区内商品现货市场交易涉及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负责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认定等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必要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
《规定》的出台也意味着现货、期货交易的监管主体已经明确,投资者可以找到相对应的部门进行维权,这是完善现货、期货市场监管体制的一次重要跨越。
不过,有监管部门人士表示,《规定》并非万能。客户可以通过监管部门网站查询有认证的交易机构,但是这些交易机构旗下会有很多会员单位,他们性质如同代理商的会员单位,目前仍存在很多有问题的交易场所,监管一时仍然难以完全覆盖,只能靠交易所自身进行风控。目前,一些交易所会给会员单位推荐客户,客户对会员单位的投诉仍有很多。
记者接触过很多投诉交易场所的投资者,他们的共性都非常明显——有一定资产,对股票、黄金白银投资似懂非懂。在交易平台业务员话术的引导下,他们“以小博大、一夜致富”的野心极度膨胀,但实际上他们对何时买入卖出并无把握,只能根据业务员的指导下单,甚至让业务员替其操盘。
但是,这些投资者却不曾想过,业务员和交易员跟自己是否存在共同利益。一位曾经做过黄金期货交易员的人士透露,他们在替客户操盘的时候,目标是在避免客户出现巨亏的情况下,尽可能增加客户交易频次,赚取佣金收入。而推销产品的业务员则只关心能否“出单”。
今年2月以来,记者有时一天会接到五六个投资黄金白银的推销电话。上述监管部门人士表示他也有同样的困扰,但是感觉相当无奈,因为身边仍然存在很多的理财“陷阱”。不过,一个巴掌拍不响,投资者也应该充分考虑金融产品的风险和自己的资金和投资实力是否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