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媒消息,管理层最快可能在本周末推出优先股试点,银行有望成为首批优先股发行试点,且目前四大国有银行已经开始了优先股竞标的工作。对此,有媒体采访了相关的大行人士,对方回应仍然没有优先股试点的确切消息。尽管如此,但与优先股相关的新闻却迅速成为了各大媒体关注的焦点。
实际上,优先股对广大投资者而言并不陌生。从前期管理层发表的言论中可以发现,优先股已然成为一项战略性的举措。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优先股试点工作有望得到进一步地开展。那么,究竟该不该鼓励优先股呢?
多年来,国内关于优先股的方案鲜有提及。从中国资本市场建立至今,《公司法》与《证券法》也没有真正触及到优先股的内容。可以这样认为,优先股在过去多年并没有提升至法律的层面。
何谓优先股?即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者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却受到了限制。
有评论认为,优先股因分红权利的基本固定,以及其持有者没有表决决议等义务,因此也不会对普通投资者以及二级市场构成太大的影响。
不可否认,优先股作为一种介于股票与债券之间的产品,其具备了金融创新的理念。同时,优先股的推行也将有效解决部分大型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压力,并有效减少对二级市场的直接融资,因此被广泛认为是对股市上的利好。而作为可能成为首批优先股发行试点的银行,管理层对其的呵护度也可见一斑。
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崛起对传统银行构成了很大的威胁。如今,随着民营银行首批试点名单的披露,更有可能进一步加剧传统银行的竞争压力。可以预期,在互联网金融与民营银行的联合作用下,传统银行特别是中小型的商业银行将会遭遇前所未有的考验。值得一提的是,平安银行作为首份颁布年报的上市银行,其利润增速迅速下滑也引发了业内的担忧。
优先股的推行,将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上市银行的再融资压力。银行可以通过发行优先股,获取大量的融资,来提升自身的竞争能力。也许,这也属于管理层为应对利率市朝的迅速推进而为银行业带来的一项缓冲性的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优先股一般不能上市流通,却可以通过优先股的协议转让形式而实现兑换。即在一定的条件下,优先股持有者可以将其股票转换成普通股,从而增大对二级市场的资金压力。对此,也有相关的文件强化了这一不合理的做法。
根据前期管理层颁布的优先股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显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时,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可以转换为普通股。而在近期,相关的消息人士也表示,尽管管理层对前期发布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做出了部分的调整,但是其中涉及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依然保留转股的条款。而对于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则暂时不包括转股的条款。随着未来优先股的大力推进,未来不排除也会对公开发行的优先股采取转股的条款。届时,优先股或将演变成为新的市场压力。
当前,推行优先股急需改变的是它的不合理规则。对此,上述提及的转股时间就必须大幅度延长,以进一步增加利益者的时间与资金成本。再者,针对部分上市公司可能借助股市低迷时发行优先股,股市高涨时动用增发、配股等再融资工具实现的变相圈钱行为,管理层必须完善相关的监管处罚体系,增大相关上市公司的变相圈钱成本。
笔者郭施亮认为,从T+0至优先股的试点传言可以看出当前市场急需要鼓舞投资信心的举措。尽管上述举措均能对短期市场形成一定程度的刺激作用,但是对于当前极度低迷的市撤境来说,却仅能成为短期性的利好。而从中长期的角度来看,股市的回暖更需要看管理层的态度,如果管理层仍然对股市长期存在的弊端漏洞保持着冷淡,则再大的利好也只能够理解为股市的“回光返照”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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