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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否认部分走廊医生反映问题 当事人拒认同

加入日期:2014-2-22 19:33:35

  中新网2月22日电 今日下午,针对“走廊医生”兰越峰所反映的相关问题,四川锦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和座谈会,发布了《关于绵阳市人民医院医生兰越峰反映有关问题的调查报告情况通报》。通报就兰越峰所反映四川锦阳市人民医院存在一系列问题作出回应,称未证实绵阳市人民医院具体医疗行为存在违反诊疗规范和医疗卫生行业相关规定的情况

  医院收入平均增速17% 官方否认存“过渡检查”、“医疗乱象”

  官方报告披露了兰越峰反映锦阳市人民医院涉及“过度医疗”等问题的核实情况。

  兰越峰此前反应,锦阳人民医院曾对不符合安装心脏临时起搏器指征的患者安装心脏临时起搏器。报告称,调查发现,在2009年、2011年至2013年度的临床工作中,绵阳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心脏临时起搏技术仅对存在心动过缓、心律失常的住院患者作为外科手术保驾手段和重症病员抢救时使用,全部29例患者均符合心脏临时起搏器安置术适应证,未发现有过度使用心脏临时起搏技术的现象。

  针对兰越峰披露的部分患者B超检查报告单内容与申请项目不符的情况,联合调查组对2009年至今5年的超声检查报告单采取每年抽查2个月,共抽查500份住院病例的方式,对病例资料逐一比对记录每位患者的出院诊断和病例档案中所有超声报告结论。调查发现,500例调查病例档案中,住院患者出院诊断与超声检查项目有直接相关性的399例,占总例数的79.8%,有间接相关性的66例,占总例数的13.2%,均是临床必需的超声检查。该500例病例中未发现一例重复超声检查和无相关超声检查的现象。

  兰越峰称,医院采取过度检查方式增加业务收入,加重患者负担。调查组随机抽查了绵阳市人民医院2012年3月和9月,2013年4月和11月的大型设备CT和MRI检查报告共计160份、病历28份,确认160份检查是否有阳性检查结果,并抽取28份病历个案分析检查的合理性。经查证,绵阳市人民医院CT检查抽取样本共80例,其中有阳性结果68例,阳性率85%;MRI检查抽取样本共80例,其中有阳性结果74例,阳性率92.5%,均符合四川省卫生厅川卫办发2008 601号文件规定标准。28份病历CT检查合理性100%,未发现有过度检查现象。

  对绵阳市人民医院医疗收入是否存在“井喷式”增长的问题,专家组调取了绵阳市人民医院2004年至2013年医疗收入、门诊人次、出院人次、门诊人均费用、出院者平均人均费用等有关情况。绵阳市人民医院医疗收入平均增长速度17.53%,门诊人均费用平均增长速度8.02%,出院者平均人均费用平均增长速度8.16%,反映绵阳市人民医院的增长在合理范围内,未发现收入“井喷式”增长的情况,医疗收入增长与“过度医疗”问题不具有密切关联性。

  针对兰越峰反映市人民医院存在“医疗乱象”的现象,联合调查组采取开展医保统筹基金支出情况和新农合资金支出情况调查,走访座谈患者,调阅分析医疗投诉记录,开展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了综合分析,未发现存在“医疗乱象”现象。

  兰越峰待岗600余天属实 调查称医院对其处罚合规

  据报道,兰越峰在市人民医院待岗600余天主要是基于两项原因,一是兰越峰2009年5月因发现某下肢静脉曲张患者不符合指征阻止其安装心脏临时起搏器,造成兰越峰与绵阳市人民医院“彻底决裂”;二是兰越峰认为医院对其职务及岗位进行调整和处理的行为系不公正处分。

  调查称,报道中反映兰越峰待岗600余天的情况属实。但是,兰越峰反映2009年5月因反对为一名下肢静脉曲张患者安装临时心脏起搏器的问题,造成“与医院产生矛盾并多次免职调岗待岗以及滞留走廊600余天”的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

  经查,在绵阳市人民医院2009年5月的住院患者信息中仅有一位毛姓患者与该病例描述相似。患者毛XX,女,当年52岁,该患者因“发现左下肢蚯蚓状团块20年,伴红肿疼痛1月”于2009年5月23日入住绵阳市人民医院普外科。入院诊断为左下肢大隐静脉曲张并感染。5月24日心电图检查提示“窦性心率56次/分,窦性心律伴心动过缓,电轴不偏”。5月25日作阿托品心电图试验阳性,“最大心率75次/分”。邀请心内科会诊,医生会诊后建议术前安置心脏临时起搏器,并与患者家属(儿子张XX)作了沟通,患者家属同意并在《绵阳市人民医院临时心脏起搏器植入术同意书》上签字。当天下午患者拒绝手术治疗并要求出院。经走访相关当事人,了解到毛XX当时放弃治疗出院的真实原因是一名近亲属因心脏病安装心脏起搏器花费了几万元,就误认为安装临时心脏起搏器也要几万元(当时实际安装心脏临时起搏器总费用为2500元左右),担心费用过高给子女造成过重经济负担。

  报告称,兰越峰待岗始于2012年2月底,毛XX安装心脏临时起搏器问题为2009年5月,未发现兰越峰2009年向该院相关科室反映此情况的记录。

  报告指出,2010年12月15日,绵阳市人民医院在涪城区卫生局的监督下,组织医院中层干部、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代表和超声科全体职工共62人,对超声科主任一职进行了公推直选。公推直选分两轮进行,规定在第一轮投票中得票最多的前三名进入第二轮投票。在第一轮投票中,朱XX22票,李XX21票,廖XX7票,翟XX6票,兰越峰4票,杨X和李XX各1票。李XX、朱XX、廖XX进入第二轮投票,但廖XX自愿放弃,翟XX递补进入第二轮,兰越峰被淘汰。其后,兰越峰数次就公推直选存在不公正等问题向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上访。

  2012年2月27日下午17时12分,内科住院患者邓XX的女儿邓X蓉到门诊办投诉兰越峰拒绝为其父亲做心脏超声检查,医院门诊部主任、门诊部护士长等人对兰越峰进行劝告无果。2012年2月28日,绵阳市人民医院召开院务扩大会,根据该院《员工守则》规定,对兰越峰作出了待岗决定,到医院医务处待岗学习。2012年2月至今,兰越峰在医院门诊二楼、三楼和CT室走廊滞留,未按医院要求到医务处待岗学习,迄今达600余天。

  报告强调,绵阳市人民医院《员工手册》制定于2002年,2007年10月进行了修订,经比对条款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业医师法》、《医院工作制度》、《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调查组认为,绵阳市人民医院《员工手册》的制定具有公正性,无专门针对特定人员设置的处罚条款。该院对兰越峰的处罚符合《员工手册》规定。在对2008年至2013年6年来市人民医院职工减少(含调出、辞职、退休等情况)的243人的情况的调查中,未发现该院职工因纠纷、受威胁或“打击报复”被迫离开医院的情况。

  兰越峰不认可报告 称“没有还我清白”

  调查报告还揭示了锦阳市人民医院存在问题:一是医疗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医患沟通有缺陷、个别病历记录不全面、服务态度的投诉比例较高等问题;二是法制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管理不够规范;四是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较为薄弱,如对兰越峰的思想工作做得不够深入细致、过于简单等问题。

  对于这份调查报告,兰越峰并不认可。据新京报报道,兰越峰拒绝参加涪城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兰越峰表示,调查报告“没有还我清白。”

  兰越峰表示,从昨晚至今天发布会召开前,在中间人的斡旋下,院方与她一直进行沟通。双方曾达成初步和解协议:按照医技办主任待遇补发兰越峰工资,每年12万左右(按具体天数核实);任命兰越峰为医教处副处长职务。

  兰越峰认为,补发工资只是一张白条,并没有盖医院财务章,任命文件只让她看而不直接颁发给她。“医院缺乏诚意,所以我不参加发布会。”

  “走廊医生”事件始末

  2014年1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了兰越峰大夫的遭遇,1月1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周刊》栏目播出了“走廊医生”兰越峰报道。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1月18日晚间,由当地纪检监察等部门及第三方医疗机构专家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经过驻院调查,发布了《关于绵阳市人民医院医生兰越峰反映有关问题的初步调查情况报告》。次日,调查组通报调查结果,称兰越峰反映的“过度医疗”不实。

  2月19日上午11时,兰越峰所在的绵阳市人民医院100多名医务人员罢工,对兰越峰事件处理结果不满,要求主管部门、人民医院开除兰越峰,收回摘去“绵阳市人民医院”牌子,更换为“涪城区人民医院”决议。

  11时30分,绵阳市政法委书记陈兴春到达现场进行劝导工作,他代表市委对医务人员的罢工诉求表态:将保留“绵阳市人民医院”的牌子;关于兰越峰事件(事件对绵阳市人民医院带来的相关影响)由涪城区卫生部门进行调查;关于医院升三乙的相关事情政府主管部门将大力支持;希望医务人员通过合法途径来满足自身诉求。

  12时40分,医院参与罢工的医务人员均返回工作岗位,医院秩序恢复正常。

  2月22日下午3点,针对“走廊医生”兰越峰所反映的相关问题,涪城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和座谈会,发布了《关于绵阳市人民医院医生兰越峰反映有关问题的调查报告情况通报》。


编辑: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