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2月21日电(记者 于立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21日在北京市十四届人大第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该条例规定,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单独二孩”政策自今天起在北京市正式施行。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德林在会上作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条例》只修改了一款一项,即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王德林说,鉴于各方面对修正案草案没有提出修改意见,因此,条例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者作出规定”。王德林称,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内容可行,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要求。
王德林在做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指出,法制委员会建议,政府应根据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加快研究完善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扶助政策,特别是对老年人群、困难家庭和失独家庭要给予特别扶助。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审计结果报告要求,做好单独二孩政策的配套服务工作,保障优生优育工作,进一步优化配置医院、托儿所、小学等公共服务资源,加强对外来人口单独二孩的服务管理,保障女职工生育二孩的产假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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