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9日电(记者 姜春媛)在19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谈到确保养老设施用地时表示,养老设施用地涉及多方面问题。关于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国务院和这次两部委出台的文件都是带有行政强制性的,因为社区为老年人服务设施是一项公共服务。它提供居家服务、上门服务、日间照料,最为实用、最为便捷。所以,文件规定,在新建的小区,要按照人均不低于0.1平方米的面积建设服务设施。已建成的老旧小区,没有服务设施的,要通过购置、租赁、置换等措施来满足需要。
[记者]这几天民政部和住建部一起出台了一个文件,要确保养老设施用地的,里面也谈到了一些很细节性的东西,比如说商品房要配套建设多少面积的养老设施。但是我们也知道一个情况,现在地方政府在这一块其实积极性并不高,可能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因为很多养老设施用地是要无偿划拨的,卖地的收入少了一块,所以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有所减少。其次,地方政府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去配套建设这些养老设施。所以想请问两位,怎么看待这样一个问题?怎么解决这样一个问题?谢谢。
[窦玉沛]截至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超过了2个亿,占总人口的14.9%。加上家庭小型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等因素,未来养老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去年9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在这个《意见》中,对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包括在投融资、用地、津补贴、税收减免等各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在政策落实过程中,我们感觉有三个比较突出的难题:一是融资难,二是用地难,三是护理人员队伍招聘难,制约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这次民政部和住建部在关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专门出台文件,是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一个具体行动。
养老设施用地涉及多方面问题。首先,关于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国务院和这次两部委出台的文件都是带有行政强制性的,因为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是一项公共服务。它提供居家服务、上门服务、日间照料,最为实用、最为便捷。所以,文件规定,在新建的小区,要按照人均不低于0.1平方米的面积建设服务设施。已建成的老旧小区,没有服务设施的,要通过购置、租赁、置换等措施来满足需要。此外,关于机构的养老用地,一种是属于公办的,为社会提供托底性的服务;第二种是公益性的,也就是非营利的,除了提供托底性服务,还为更广大的中低收入者提供低收费的服务;第三种情况是纯商业模式,作为一种市场化的运作,根据市场的需求,来满足更高层次的消费需求。
[冯俊]中国人口的老龄化趋势是一个非常明显的社会现象,对老年人的养老,无非是集中养老和居家养老两种方式,在中国的这种情况下,居家养老也应该是一种主要的方式,国外也是主要的。所以在社区里,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也是我们养老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个文件刚发不久,要马上起到很明显的效果,当然也需要有点时间。现在不仅中央政府认识到了,对方政府也认识到了,都很重视。我们会按照中央有关要求,把这项工作继续推进。
作者:姜春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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