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2月17日讯 深交所公告显示,经查明,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违规事实,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时任董事长周江军、时任总经理董立冬、时任财务总监刘毅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公告显示,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事实主要包括两方面:一、铁道媒体招标事件披露不及时。2012年11月30日,公司获悉中国广告协会铁路分会于11月29日发布了《全国铁路旅客列车杂志摆放权联合招商公告》,拟对全国铁路旅客列车专用读物即杂志摆放权进行招商。其后,中国广告协会铁路分会于11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四次发布补充文件,对有关重要条款进行了调整和补充。根据招商文件规定,动车组旅客列车杂志摆放权费底价为每种杂志3.5万元/组?年。公司《和谐之旅》杂志作为原铁道部批准具有列车摆放权的出版物之一,如打算继续在动车渠道上摆放《和谐之旅》杂志的,按照往年摆放杂志数量计算,每年将因此至少额外支付2450万元渠道费。铁道媒体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2012年公司铁道媒体业务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达37.55%,无论是否参与招标或是否中标,均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但公司直至2013年1月18日方就铁道媒体招标事件及其影响发布提示性公告;二、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公司在对其2012年末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未能充分考虑铁道媒体招标事件对公司未来收入及盈利状况的影响,对2012年末商誉未计提减值。2013年10月,公司对其2012年末的商誉重新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对2012年度报告会计差错予以追溯调整。其中,公司2012年末的商誉调减0.94亿元,无形资产调减0.58亿元,未分配利润调减1.51亿元;2012年度的资产减值损失调增1.52亿元,净利润调减1.52亿元。上述追述调整导致公司2011年、2012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且2012年度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告称,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2.1条、第11.11.3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周江军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及深交所《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第3.3.9条、第3.3.20条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公司时任总经理董立冬、时任财务总监刘毅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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